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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好 幼照法規定新教教師要在一年內研習基本救命術八小時 那請問剛剛介聘成功的教師 如果去年此時才研習 是不是依法還是要再研習一次? 縱然沒有超過兩年期限 唉 如果是的話 我覺得這個法實在是滿浪費資源的 打算要考公幼教保員的 打算要考正式的代理教師 還有介聘成功的教師 都要再去上一次課,以合乎法規,就算沒超過兩年有效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02.8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ardener/M.1400945816.A.DC9.html ※ 編輯: myannann (111.251.202.85), 05/24/2014 23:38:33
ciass728:跟你主題稍有點關係,想跟你分享。去年我考花蓮筆試前, 05/26 12:53
ciass728:看簡章他寫 05/26 12:53
ciass728:要有8hour證。才能聘正式老師。所以說簡章蠻重視先拿8hou 05/26 12:53
ciass728:r.而我考上新北,他會專門開研習給新進上課。 05/26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