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hnnyjaiu: 註: 請資方按本版 [徵才] 範本詳寫, 感謝配合. 11/24 20:03
推 olost: 喔 原來有新規定 11/24 22:35
推 luckystar777: 很久的規定吧 11/25 00:05
推 prs019024: 都多久了 11/25 00:47
→ olost: 這個板好妙 11/25 19:48
推 prs019024: 要發徵才文沒先看版規 不知道妙的是誰勒 11/25 20:25
→ olost: 你高興就好 看多少有誠意的雇主被你們這些人搞到不想來? 11/25 23:38
→ olost: 之前我也是這樣po 也許是在板主未看到前就找到人了 11/25 23:39
→ olost: 留些面子給你們 我不多說了 再見了藥師板 11/25 23:40
推 olost: PS抱歉喔板主 我不是針對你 只是希望能稍導正尖酸刻薄的… 11/25 23:43
→ Mirumodepon: 我不覺得這是尖酸刻薄耶... 11/26 00:12
→ Mirumodepon: 發文前閱讀板規就跟執業前要讀藥師/藥事法一樣 11/26 00:13
→ Mirumodepon: 這種回應讓我覺得工作一個月後發現沒執登不能申報調 11/26 00:13
推 prs019024: 又沒人酸什麼 版規確實是一陣子了 誠意跟看板規又有什 11/26 00:14
→ prs019024: 麼衝突? 有誠意更該先注意一下發文注意事項吧 11/26 00:14
→ Mirumodepon: 劑費,然後朋友笑你活該... 結果反過來罵朋友一樣 11/26 00:14
→ Mirumodepon: 有誠意的雇主才更應該要看板規 11/26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