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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Chen0614 (NO)》之銘言: : 我之前出了一個小車禍 : 因為煞車不及撞上前面的車輛 : 當時叫了警察,也通知的保險公司,吃了一張罰單 : 過不久就收到通知說我可以去上一些講習課就不會有紀錄 : 我本來打算去法院繳罰款順便報名 : 剛才赫然發現罰單上我的名字有錯 : 我打去警局問他說我可以在罰單上court appearance date的時候出庭讓法官改正這個錯誤 : 問題是我講習課的報名表必須至少在court appearance date前三天交出去 : 請問有人碰過這個問題嗎 : 能不能給我些意見 : 感激不盡 自己回一下自己囉 今天拜託同學載我直接殺到法院去問 答案是:根本沒差...... 加上我是minor violation,繳罰款就行了 有些板友私下問我既然寫錯不能裝沒有這張單嗎 除非警察真的兩光到把license number 和你家地址寫錯 不然電腦都是連線到license number上的資料為主 所以法院的電腦裡我的名字還是正確的 總之一切就是誠實為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47.198.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yabroad/M.1410889473.A.9FA.html
ndr: 推回報 09/17 02:59
apchen: 感謝解開我長年以來的疑慮了, 3年前在FL遇到相同的狀況!! 09/18 07:41
suntex01: 不過,法條對上罪名寫錯的話是dismiss. 09/18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