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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擔任代課老師,今天遇到一個問題,想請問有沒有前輩遇過類似問題可以提供正解,感恩。 狀況:擔任“代課”老師,每週17節=17*260*4=17680,今天學校打來問:17680低於勞保基本工資,是要多付一點投保月保的勞保,還是要保部分工時勞保? Q1.請問各位前輩都是投保哪一種? Q2.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是不是可以繼續領接下來五個月失業補助?(只是總數不能超過之前薪資的80%) 希望有類似經驗的老師可以分享,如果不能繼續領……就要趕快找兼差養家了 :-[ -- posted from android bbs reader on my Xiaomi 2013023 https://market.android.com/details?id=com.bbs.read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71.17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09134833.A.D67.html
ctjhctjh: 補充:之前擔任代理,申請失業補助ing 08/27 18:32
tuann: 我記得你有工作(不管正或打)就不能領,建議保全月 08/27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