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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5日 04:10 吳禮強╱台北報導 張惠妹(阿妹)比蔡依林早出道3年,兩人歌路不同,蔡多次表示對阿妹的欣賞崇拜;直 到2007年第18屆金曲獎,阿妹以《我要快樂》讓一度跌宕的歌唱事業起死回生,蔡憑《舞 孃》再創高峰,兩人同時入圍,阿妹高呼聲中敗給蔡依林,且該屆得獎名單早洩,開場不 久阿妹即知蔡封后,全程陪笑臉「演」到最後,雙方歌迷各自護主叫陣。 《舞孃》是蔡跳槽當年EMI體系新品牌Capitol創業作,據悉,簽約金高達1億2000萬;阿 妹隔年加入EMI,外傳簽約金1億5000萬,強壓對方;兩人屬同體系公司但各霸一方,未 曾合作。 2009年,蔡依林回鍋華納,而阿妹原本要推出「STAR」10周年巡演DVD,因EMI(後更名為 「金牌大風」)和華納總裁陳澤杉官司,華納拒釋出阿妹在華納時期的音樂版權,導致 DVD流產,部分歌迷因此把罪怪到蔡頭上。 情路上,蔡曾被周杰倫劈腿,阿妹和王力宏交往遭他當時公司阻撓,如今兩人各與男友錦 榮、Sam交往穩定,卻也都執著於工作不「婚」頭。 不同的是,蔡越活越自在,做音樂「Play」得很開心;阿妹卻浮出越來越多的陰暗和「偏 執面」。 http://star.chinatimes.com/news/20150415000734-2611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31.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MEI/M.1429059245.A.24E.html
maskwearer: 最後一句話… 04/15 09:56
power7: 要也寫阿密特2的歌 04/15 10:01
a08054491: 這新聞到底是在幹嘛 04/15 10:01
h344567: 吳禮強不是寫過"交叉線"的那位記者嗎= = 04/15 10:08
TiggerLin: 他最近報導都寫到 阿妹近來變得比較不快樂這樣 04/15 10:38
demo0104: 吳禮強不意外 04/15 10:40
xgdbf: 從來沒聽過把「STAR」10周年巡演DVD 怪到蔡頭上 04/15 10:46
SinclairH: 這篇從頭到尾根本就不知道在寫什麼,根本就跟中學生寫 04/15 10:52
SinclairH: 的作文一樣,前後不連貫 04/15 10:52
power7: 重新看完這篇報導後 不知道他在講什麼 04/15 11:11
weipuyan: 這篇無法推下去 媒體喜歡張冠李戴 還有新聞開始文創化?! 04/15 11:31
grahamwu: 他拿他以前的東西拼拼湊湊啦! 喜歡惹事! 記者不意外 04/15 11:48
petesam: 他怎知道妹活得不自在?爛結論 04/15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