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losliver: 被抓是在民國95年後? 06/07 13:21
現在30歲 17歲被抓 約13年前?
※ 編輯: AFISH111 (1.165.59.55), 06/07/2018 13:24:30
推 SolarKa5566: 地方的鴿子需要業績 06/07 13:24
→ solosliver: 釋字617是在民95/10/26發出 06/07 13:24
→ SolarKa5566: 13 年前 = 民國 93年 06/07 13:27
→ solosliver: 因為我看過的是有經過包裝就可以 而18禁網站是給特地 06/07 13:27
→ solosliver: 族群 算有包裝 只要不要有侵犯到三次元未成年跟他人 06/07 13:27
→ solosliver: 自由 06/07 13:27
→ solosliver: 啊...二次元未成年不知道能不能 06/07 13:29
→ s1001234: 17歲進18禁網站… 06/07 13:40
→ s1001234: 雖然不是說怎樣,但你自己直接講出來都不會覺得這哪裡 06/07 13:41
→ s1001234: 怪怪的嗎XD 06/07 13:41
→ s1001234: 而且警察真的會抓啊,只是本來就不確定會抓誰罷了,通 06/07 13:43
→ s1001234: 常就找知名網站挑幾個出來當替死鬼,記得有陣子掃黃掃 06/07 13:43
→ s1001234: 蠻兇的 06/07 13:43
推 solosliver: 如果沒有釋字617 台北虎之穴大概就要收起來 06/07 13:45
推 yys310: 難道我們找到了滿18歲才進18禁網站的稀世珍寶了嗎 06/07 14:10
推 GPX2020: 虎穴遲早會有警察上門 當然最後會不會有事那是後話 06/07 14:15
推 solosliver: 虎穴滿滿18禁中角色暗喻未成年 會不會出事...如果有 06/07 14:22
→ solosliver: 明喻未成年有告發多半會出事 06/07 14:22
推 GPX2020: 警察吃飽太閒把書都扣回去一本一本翻 那很高機會會出事 06/07 14:23
→ solosliver: 但理論上不會因目前法律上收掉 除了被道德施壓 06/07 14:23
→ GPX2020: 以前那種盜版AV店也是這樣啊 上面提到的防護那些盜版店 06/07 14:24
→ solosliver: 盜版本身就是錯 不要拿出來提 06/07 14:24
→ GPX2020: 也都有做 但警察就給你三不五時扣片子回去一片一片看 看 06/07 14:25
→ solosliver: 至少航空店都還活的下來 06/07 14:25
→ GPX2020: 到有SM 虐待 人獸就起訴 店家負責人就進去 06/07 14:25
→ GPX2020: 台灣以前一直沒有承認日本AV版權的 先違反刑法沒有版權 06/07 14:26
→ GPX2020: 所以我只是說這套SOP警察要用也能用在虎穴身上 06/07 14:27
推 solosliver: 以前啊...希望那近一點的來提 有判例更加 06/07 14:27
→ solosliver: 拿 06/07 14:28
推 GPX2020: 而且版權也不是這邊重點 警察不是拿版權來抓人的 06/07 14:29
→ GPX2020: 拿的是你上面提的刑235跟兒少法 06/07 14:29
推 solosliver: 是沒錯 就要看虎穴的進貨 但是個人重點在與一本一本 06/07 14:37
→ solosliver: 的扣 06/07 14:37
→ solosliver: 以前我相信會 但現在這種sop一出來 還能可以嗎? 抱 06/07 14:38
→ solosliver: 著一定程度的懷疑 06/07 14:38
推 qq204: 就上面要業績 他只能隨便抓一些衰洨的去交差 06/07 15:51
推 g3sg1: 航空店不是都找打工仔來頂罪名的? 記得進去時就會跟你說了 06/07 16:06
→ g3sg1: 當兵時還有人在說有不介意有前科的話他可以介紹 06/07 16:07
噓 alwaysbeblue: “為什麼要抓這種無聊的東西?”、“為什麼一堆重刑 06/07 18:00
→ alwaysbeblue: 犯不去抓?”、“他也有違規為什麼只抓我?” 06/07 18:00
→ alwaysbeblue: 你覺得惡法非法,應該是跟立委力爭修法,而不是責 06/07 18:07
→ alwaysbeblue: 怪警察不能站在你的立場。警察是執法者不是立法者, 06/07 18:07
→ alwaysbeblue: 不覺得你的論據很可笑嗎? 06/07 18:07
→ chi12345678: 勇者QQ 06/07 20:24
推 BoXeX: 不是惡法非法的問題 是法律規定的很不明確 06/07 20:32
→ BoXeX: 解釋權都在法官手上 06/07 20:32
→ BoXeX: 不過老實說我一直以為來這裡的人都懂低調 06/07 20:33
→ BoXeX: 雖然我也不喜歡那個圖 但是搞到報警真的是...... 06/07 20:34
推 Hyouri: 用一個不明不白的法條規範你的思想 跟人治87%像 06/07 20:45
推 profyang: 沒錯...就是法律規定的很不明確 06/07 20:49
推 mstar: 那是以前警察拿 235 當令箭賺業績, 06/07 20:49
→ mstar: 在釋字 617 出來之後,只要有分級、隔離,基本上警察沒辦法 06/07 20:49
→ mstar: 找麻煩;不然當時租書店限制級書有隔離,警察一樣故意抄。 06/07 20:50
推 Hyouri: 可是好像還有什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根本歐美那套 06/07 20:53
→ Hyouri: 啊... 又想起有害都市這漫畫了(′・ω・‵) 06/07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