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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文開始前,先來個刑法條文的列舉 -- 中華民國刑法第225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做甚麼不該做的事情之前,應該先去翻翻各國的有關刑法,然後想想後果吧 本文的主角就必須為自己犯下的過錯承擔後果 https://i.imgur.com/Dl58ysS.jpg 少女大崎花凜原本是一位開朗笑容常駐臉龐的女孩 可是在一次交通事故後失去所有家人,而由主角家收養 女孩在事故後失去了笑容,彷彿成為了行屍走肉 作為親戚的主角佐藤,以哥哥的身分和少女相處 不斷的想讓少女恢復笑容卻總是鎩羽,而和年紀相近的女孩朝夕相處 也讓他心中某種情緒逐漸滋長,終於有一天趁著家中母親不在時 https://i.imgur.com/KsPt5l7.jpg 侵犯了無心反抗的少女肉體 用慾望玷汙了其貞潔 只是沒想到被玷汙後的少女,卻有意想不到的轉變 https://i.imgur.com/CTjG3Ke.jpg 少女被侵犯後不再猶如行屍走肉 反而還產生對玷汙自己的「哥哥」強烈的佔有慾(講白話就是病嬌發作啦) https://i.imgur.com/bR9bLKr.jpg 之後在主角和同學巧遇的場合 少女被稱呼為「妹妹 」 內心不悅的少女,再次將「哥哥」拘束起來以對他任意妄為 https://i.imgur.com/jECUcCB.jpg 雖然「哥哥」想要駁斥少女的任意妄為 但先前強姦少女的罪過卻使他語塞 https://i.imgur.com/DtqkrRX.jpg 少女不要成為「妹妹」 她要「哥哥」必須在公開場合對她立下婚約 https://i.imgur.com/STu2I4w.jpg 這回是少女強行與主角交合 她又重溫了當初侵犯自己的那樣事物的感觸 https://i.imgur.com/SvbyCCu.jpg 主角要少女別繼續下去 並為自己一時衝動深感後悔 女孩倒是並未怪罪主角的侵犯,雖然她對主角當初的行為感到震驚 反而因此從行屍走肉的狀態中取回了感情,並且發覺失去所有依靠的自己 因為主角的需索而有容身之處,主角原本還說自己不過只是想得到少女的肉體 少女卻早就從主角最初的力圖使她振作的行為中,發現了主角隱藏的真心 https://i.imgur.com/1RugT6I.jpg 少女一番話令主角心中另一道防線瓦解 主角這次奪取了少女的嘴唇,他想得到的不只有少女的肉體,還有其內在的一切 https://i.imgur.com/A7uUhAF.jpg 終於心意相通的少年與少女 身心靈也得以契合 https://i.imgur.com/HXe3Nku.jpg 少年讓少女的肉體承受了他全部的慾望 但跟第一次不同的是 兩人這回總算沒有一方是強迫的 而是兩廂情願 戀人間肉體與心靈的完美結合,也將少女的心智導回正軌 https://i.imgur.com/hta26vy.jpg 雖然女孩沒事還會研究些和戀人結合的「特殊」方法 但只要在兩情相悅,不超出對方意願的情況下,都可以嘗試 雖然是同樣的行為 但意願的不同 改變了原先行為的意義 從強姦成為合意性交 都只在一念之間 所以主角最初的強迫性交行為請勿模仿 純粹是作者手下留情,才沒讓任何一方受到苦果 現實的其他情況可沒這麼簡單 篇名:[まめでんきゅう] 罪と罰 (COMIC X-EROS #45) 這作者我第一次看到他的作品是在COMIC アンスリウム上 不過後來就主要是在WANI社的X-EROS上刊載 雖然有幾部是男主硬上,不過都是純愛收尾,畫風也不錯,值得關注 -- 你知道怎麼種出又大又美的木瓜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29.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_In/M.1558717689.A.784.html
eric910005: 分析真棒05/25 01:23
mc3308321: c洽今天有篇三次元病嬌新聞 很醒世05/25 02:20
GreatHong: 可是05/25 02:25
theevilM: 果然這種事還是留在二次元吧05/25 03:19
SCLPAL: 那位我覺得很正耶QQ05/25 03:42
chi12345678: 三次元 out05/25 04:09
mayzn: 病嬌再可愛都碰不得,生命重要05/25 09:19
kirax20a: 這算是加強版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嗎?怕…05/25 09:34
http://i.imgur.com/IgcCUYs.jpg 我想女主可能跟藤原書記差不多吧 被佔有會心動 ※ 編輯: Edison1174 (114.43.117.128), 05/25/2019 10:07:37
LeoYuri: 看到法條我都軟了.. 05/25 10:16
ArrowEye: (′・ω・‵)引述法律的發文? 頗新奇 05/25 11:13
aaron5555: 原來是公民課啊 05/25 16:00
az564232: 這篇不錯耶,感謝推薦 05/25 20:18
fossileel: 奪取肉體……我還以為是谷口さん還是Date 05/25 20:31
t128595: 甜甜的可以 05/25 20:55
czplus: 其實還有兩小無猜條款......只能感嘆年輕忙著當屁孩了... 05/25 21:21
panda816: 實....實用 05/26 10:42
hiyonikki: 現實中根本不會有這樣的女孩子……就算有都會被人捷足 05/26 18:49
hiyonikki: 先登OTL 05/26 18:49
jj980734: 推推推 05/26 20:12
zerox123456: 好甜 05/27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