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sx759153: 你內文是自介還是書裡的內容?08/25 17:50
推 loadingN: 可以救我嗎@@08/25 17:59
你遇不到的
推 DH3020: 漫畫看看就好,實際上未成年人士就是不具備識別能力08/25 18:13
→ DON3000: 真正的自由 要有武力做保護08/25 18:14
推 DON3000: 而且如果她真的心理夠成熟 知道風險 真正的喜歡 不可能抓08/25 18:24
嗯,的確也是有私下和解(訂婚約)的情況出現
→ h0103661: 台灣最多緩刑而已,沒有無罪08/25 18:32
→ kevin79416: 忍住就不是犯罪者08/25 18:56
→ Pissaro: 你確定是你情我願還是不對稱權力關係,光是未性成熟身體08/25 19:03
→ Pissaro: 性交造成的傷害就很難說得過去,不管是性癖還是性傾向,08/25 19:03
→ Pissaro: 愛她就不要傷害她,yes,Lolita; no touch08/25 19:03
→ Pissaro: 還有不要妄想什麼你會被幼女強上,通常未成年會出來找男08/25 19:13
→ Pissaro: 人的,都是離家出走又不能打工只好做這個,好好通報社會08/25 19:13
→ Pissaro: 局,不要妄想援助失學少女好嗎08/25 19:13
還好我社工系畢業,最擅長通報了
推 Hyouri: 幻想的事情留在漫畫就好08/25 19:13
→ harryron9: 我自認二三次元蠻分的開的 應該抓不到我(?08/25 19:17
我也覺得我分很開,不過這個議題非常敏感
→ Hyouri: 通常年齡小的心智成熟度不足 而法律訂死的標準就是18歲08/25 19:17
→ Hyouri: 所以如果有個系統能查出心智成熟度 那老實說 我沒意見08/25 19:18
→ Hyouri: 但現實層面 以目前來說 就是不可能08/25 19:22
→ Hyouri: 所以反向也出現了南投那例你很難治他的案子08/25 19:23
南投那個真的很難,不過那不是合意性行為,我也不會幫那種人辯護
→ Hyouri: 總之 要是你真的遇到 閃人回家 看漫畫玩遊戲 尻完 結束08/25 19:27
啊,我已經職業病陽痿了(×
推 bor1771: 去DL看這本才77日圓??!!!(特價)這價格也太佛了吧08/25 19:37
對,這個厚度,這個價格,佛爆
推 Freeven: 現實不也有未成年約炮的案例,庭上看對方打扮得超成熟完08/25 21:46
→ Freeven: 全就像成年人,因此無罪08/25 21:46
→ nobady98: 無罪還是會有前科,不起訴才會沒有前科08/25 22:18
推 ibig30545: 哪來的繁體中文版?08/25 22:25
推 ibig30545: 看到了…要宣傳中文化粉專的話,建議版面多一些08/25 22:32
沒有,其實我沒有想要宣傳粉專,很純粹地想要推這本漫畫,畢竟現在DL也那麼便宜,幫老
師推廣也好
→ ibig30545: 只有一行帶過很容易就忽略了…08/25 22:33
※ 編輯: nobady98 (49.217.15.84 臺灣), 08/25/2021 22:43:13
※ 編輯: nobady98 (49.217.15.84 臺灣), 08/25/2021 22:44:36
推 bor1771: ㄟ!!!個人也可以出版喔!!之前看C洽有人想代理漫畫門檻很 08/25 22:53
→ bor1771: 高,我還想說想代理沒這麼容易啊 08/25 22:53
這篇不就是我轉發的嗎!代理同人誌有時候比商業的還簡單,因為只要老師點頭就好
但是商業誌你要讓對方公司和作者都點頭……
推 wu5834: 這…這根本不可能!現實中確實不可能 但這是漫畫.jpg08/25 23:00
→ bor1771: 用錢表支持,反正你才沒幾本,全買也還好08/25 23:03
推 wu5834: 另外請問這本有中文代理商嗎? 因為剛剛上網找不到管道 QQ 08/25 23:10
→ bor1771: 看樓主有沒有機會拿出來賣吧,上架我就買08/25 23:17
還在製作中,無修正,雖然製作速度沒有說到很慢,但是很厚啊!!(而且目前正在工作賺
印刷費
覺得價格應該開多少才有入手的慾望?
※ 編輯: nobady98 (49.217.15.84 臺灣), 08/25/2021 23:28:29
推 bor1771: 抱歉我忘記看PO文者XD;基本上來說我有奇怪的...收集癖, 08/25 23:32
→ bor1771: 像你的頁面才出幾本而已我就會全買,就是那種少買一本就 08/25 23:33
→ bor1771: 覺得好像有缺那種感覺XD;出非你進的是BL本或者龜田源五 08/25 23:33
→ bor1771: 郎本我就會棄坑XD,不然就不會棄坑 08/25 23:34
推 iamnotgm: 不具備識別能力真的是笑話 這東西根本不該用年齡當標準08/25 23:37
→ iamnotgm: 視個人智商和生長環境不同 14歲的人完全能比30歲還世故 08/25 23:38
→ bor1771: PS.我上面的意思說別拿我當定價標準XD08/25 23:41
推 loadingN: 我都剃鬍子還撿不到JS... 真的只能自己畫了嗎QQ08/26 00:29
→ chister: 危 08/26 01:10
推 chister: 價格跟規格可以比照未來數位啊 但你印得少成本就高 08/26 01:12
推 mstar: 宣判無罪、緩刑過了宣告期間就沒有前科,推文不要胡扯。08/26 08:07
只有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時,
才會留下前科記錄
是案底,不是前科,說錯了,抱歉。
推 Andrewsonic: 樓上那是緩起訴吧08/26 14:27
推 afhc0813: 樓上,緩起訴是檢察官的權責,無罪緩刑是法官管的,不一 08/26 18:27
→ afhc0813: 樣吧 08/26 18:27
※ 編輯: nobady98 (49.217.15.84 臺灣), 08/26/2021 21:00:47
→ gamania31610: 緩刑宣告期內未被撤銷也沒前科吧 08/26 23:32
推 KiniroMosaic: ✓ 08/27 08:02
推 hedgehogs: 好難得碰到會想認真討論這議題的人 08/28 17:25
※ 編輯: nobady98 (49.217.74.148 臺灣), 10/16/2021 18:59:18
→ nobady98: 我研究這個議題好幾年了( 10/16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