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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檢舉人在已結案之檢舉案中,繼續發表與該案相關的言論 並且有釣魚/人身攻擊之嫌 如下篇文章中推文: ┌─────────────────────────────────────┐ │ 文章代碼(AID): #1M4-rr89 (AboutBoards) [ptt.cc] Re: [申訴] TY_Research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44146549.A.20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0 Ptt幣 │ └─────────────────────────────────────┘
airua: 了解,依此尺度,即使說人講的話和屎一樣臭10/07 00:11
airua: 也不該被判警告。除非板主公告調整尺度。謝謝群組長10/07 00:12
airua: 看來在板主調整標準前,可以大肆批評別人言論不被判引戰了10/07 00:26
airua: 或是等著瞧瞧keroromoa條款長什麼樣子10/07 00:29
airua身為檢舉人,卻提及「即使說人講的話和屎一樣臭」、「等著瞧瞧keroromoa條款長什 麼樣子」等有引戰及與檢舉案無關之推文 並且指名道姓keroromoa板友,亦有人身攻擊之嫌 再者該檢舉人自辯此為一架空舉例,然這些推文中如何會出現該使用者ID? 又以條款形容此ID,此行為已違PTT所宣告之善良風俗之原則 由前述推文可知,此舉例乃針對與檢舉案相關的板友而言,並非什麼架空舉例 此四句推文明顯為欲釣魚,引keroromoa板友上勾
keroromoa: 我並沒有說這樣的話,請道歉,否則我這次不會再容忍你10/07 00:44
keroromoa: 的不實指控10/07 00:44
keroromoa: 今晚11點前請airua版友為你的前四句推文道歉,你已對10/07 09:15
keroromoa: 我的言論惡意扭曲10/07 09:15
keroromoa: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再客氣了,交給大家判斷吧 10/07 10:40
而檢舉案已由群組長宣告結案,仍繼續推文質疑申訴板主判決之不公
airua: To keroro,我前4句推文真的是單純討論板主標準與邏輯10/07 17:26
airua: 若因此讓你誤會,以為我扭曲你的言論,我願道歉 10/07 17:28
airua: 前面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希望先各退一步,還本篇清淨10/07 17:29
再者,檢舉人錯誤引用標題: ┌─────────────────────────────────────┐ │ 文章代碼(AID): #1LxFhA-v (AboutBoards) [ptt.cc] [申請] 於Acad-Affairs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41594058.A.FB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依文章內容判斷,該篇文章分類應為「檢舉」而非「申請」或「申訴」 此篇文章錯誤引用小組規與群組規,該篇文章下推文亦有提醒 ┌─────────────────────────────────────┐ │ 文章代碼(AID): #1M18xNSp (AboutBoards) [ptt.cc] [建議] TY_Research板主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43139287.A.73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此篇文章以「可能影響閱讀, 甚至有引戰意圖」為由,申請限制非當事人推文權利: ┌─────────────────────────────────────┐ │ 文章代碼(AID): #1M3Aj-LD (AboutBoards) [ptt.cc] [建議] 非申訴案件當事人?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43670910.A.54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8 Ptt幣 │ └─────────────────────────────────────┘ 推噓文僅為其他使用者對申訴案表示看法,提供群組長、板主做為參考 且目前亦未出現任何該檢舉人所言之「引戰意圖」或「影響閱讀」行為 條件與證據不足之下,何有提出建議之理由? 並且,airua屢次提出申訴、建議等案,無非意圖要讓大氣科學板主群吃警告甚至下台 亦可任意解讀相關規定,提出他自認有違規的檢舉案 請群組長制定對檢舉人之相關規範,規範檢舉人不得於檢舉案中發表與該案無關或引起爭議 、釣魚之回文或推文 與結案後不得繼續討論已結案之判決 以上,還請群組長惠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55.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44303516.A.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