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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就目前我對 PublicIssue 板以及 PUBLICISS_PT 板兩板板規的理解, : 我認為申訴人所持的論點都不足以說明板主的處置不符合板規,本案維持原板務處置。 : 如果板主的處置除上述已回應之處外,有不符板規之處,請另案提出。 我認為版主若真的不想處理我的檢舉,那版主大可不用轉到檢舉版, 轉到檢舉版然後再說因為不符合那些要件說不受理, 難道版主是要讓其他人認為這些檢舉內容是不違反版規的嗎?? #1MNcL3PL (PUBLICISS_PT)如這篇 MIULE 的推文。 再者依照版規十三 第十三條.本板水桶處分期間,本人於公民板或公民議題檢舉板受到言詞侮辱、誹謗      、人身攻擊者,可以信件方式提出檢舉。     .如被檢舉人因劣文限制、水桶處分或其它原因,已致於無法於本板陳述說      明者,可以信件方式答辯並寄予板主。板主有義務為之代發。 若是只有在受到言詞侮辱、誹謗、人身攻擊者,可以信件方式提出檢舉, 且只有在這些情況下版主才有義務代發,那版主若已經知道不符合版規十三, 為何版主還要幫忙代發??版主只是不受理被水桶者且不符合該要件者檢舉, 那別人也是可以檢舉阿,但是別人看到版主說不受理, 難道就不會像 MIULE 一樣誤解嗎?? 況且版規十三並沒有明訂只有在那些狀況才能檢舉,明顯是版規制定上使用文字的問題, 若是版主沒有義務代發,那為何版主還要發到檢舉版讓版眾誤解以為這樣不違反版規。 若是大家都接受檢舉版版規十三的規定,那麼公民版版主也曾經無人檢舉的情況下, 自行以版規處理違反版規之版友#1L2cEO8T (PUBLICISS_PT)。 所以今天不管是不是我檢舉,版主既然已經發到檢舉版上面了, 那麼我覺得我的這幾篇檢舉應該是依照檢舉版版規二而非版規十三, 而檢舉人即為幫我代發的版主,否則我覺得版主可以直接不幫代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8.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53520043.A.7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