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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uakob ()》之銘言: : 另外建議 針對版主違規事項或怠工之行為 應有相關規定現行的規範太主觀意識了 : 以下是群組規七板主免職 部分內容 : 3. 板主違反小組長事先制定之組規,達免職標準,由小組長予以免職。 : 板主之管理對看板造成重大危害時,由小組長予以免職。 : 小組長直接撤銷板主職位時,需詳細說明免職原因並公告於小組組務板。 : 板主的免職標準由小組長訂定。唯所有相關規則不得溯及既往。 : 這邊好一點講 只要版主違規可以直接拔 難聽一點講 小組長不想拔人就沒事 : 應該要有相關憑據 像有些版明定(非國家研究院) 版主違規實行條例 以下為內容摘要 : 1.板主無故隱板及違反本站或本組之規定或公告,依違情節程度作以下之懲處: : 1>警告。 板主於一年內遭警告兩次就解除板主職務。 : 2>解除板主職務。 : 3>褫奪於本群組內任板主之權。 : 2.累犯者加重懲處 : 基本上我看過小組的規範,似乎都沒針對版主方面有另外增訂內容,或許這邊要直接寫入 : 群組規才好。 基本上來說,各小組的組規在不違反群組規定的情況下,應保留為自治之權限. 倘若連這兩點都要管的話,那群組長也就太過於介入各小組內部的人事跟行政了, 那就不如直接廢除小組長,改成群組長直接管理各版主. -- 傑米,炸掉它吧。 ⊙─ ─⊙▂⊙ 碰到問題,用C4就對了! █◤ Adam Savage Jamie Hyneman MYTHBUSTERS by dajida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67.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61635523.A.84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