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關於申訴FECer小組長案的裁決如下: : 1, 關於MelissaMao的申訴案,既然FECer已將該版主停職處分, : 那麼該版主在停職期間是否上站並無意義.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被檢舉板主經暫時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者,得予免職 我檢舉是依照國家研究院的組規來檢舉,不是憑空創造一個組規去檢舉, 都寫了,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得予免職,還是我看不懂這個條文? 為什麼群組長的判決我還是看不懂?是不是我對於國家研究院的群組規有 不一樣的認知? 還請群組長,針對這一點解答,謝謝! 國家研究院語言研究院板主請假規則 2012.02.14 6.板主連續 7天未上站也未事先請假者處申誡乙次,若超過14天則暫時停職。 被檢舉板主經暫時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者,得予免職,避免妨害板務運作。 板主累計申誡兩次停職 1個月,累計申誡三次則免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1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71683950.A.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