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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lissaMao (Melissa Mao)》之銘言: :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關於申訴FECer小組長案的裁決如下: : : 1, 關於MelissaMao的申訴案,既然FECer已將該版主停職處分, : : 那麼該版主在停職期間是否上站並無意義. : 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被檢舉板主經暫時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者,得予免職 : 我檢舉是依照國家研究院的組規來檢舉,不是憑空創造一個組規去檢舉, : 都寫了,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得予免職,還是我看不懂這個條文? : 為什麼群組長的判決我還是看不懂?是不是我對於國家研究院的群組規有 : 不一樣的認知? : 還請群組長,針對這一點解答,謝謝! : 國家研究院語言研究院板主請假規則 2012.02.14 : 6.板主連續 7天未上站也未事先請假者處申誡乙次,若超過14天則暫時停職。 : 被檢舉板主經暫時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者,得予免職,避免妨害板務運作。 : 板主累計申誡兩次停職 1個月,累計申誡三次則免職。 我是按照置底群組規定做出的判決: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 七、板主免職 3. 板主違反小組長事先制定之組規,達免職標準,由小組長予以免職。 板主之管理對看板造成重大危害時,由小組長予以免職。 小組長直接撤銷板主職位時,需詳細說明免職原因並公告於小組組務板。 板主的免職標準由小組長訂定。唯所有相關規則不得溯及既往。 換言之,對於小組長在這方面的裁決標準,應返回小組內向小組長做出質疑, 請由他言明標準為何?而且您所提出的條例是2012年制訂的,但現在(2016)時 可能已經另訂新規章而您沒注意到,或他自己單純的給忘掉了. 對於這樣的爭議,除非小組長非常刻意違反群組規定,就請留在小組的組務 進行檢討即可,群組長原則上不會介入,避免干涉到小組長的自治範圍. -- 傑米,炸掉它吧。 ⊙─ ─⊙▂⊙ 碰到問題,用C4就對了! █◤ Adam Savage Jamie Hyneman MYTHBUSTERS by dajida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29.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71918331.A.D5C.html MelissaMao: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8/28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