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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訴人 ID:kissinwang 2. 申訴看板及板主ID:看板《Acad-Affairs》 annechu 3. 事實及原因:於 #1NWdywzj (Acad-Affairs) 判決文中,自行宣稱 『PTT 帳號部來信』 (相關證據會補在底下:證據一) 疑似 違反 中華民國 刑法第210條! 也違反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不當言行 4. 申訴內容: 疑似違反 中華民國 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的 偽造私文書罪! 偽造私文書:偽造私文書是指沒有製作權的人,製作虛偽的私文書。所謂「虛偽的私文書 」是指非出於私文書上所示的作成名義人的文書,也就是說對外足以詐騙別 人,使別人認為此虛偽的文書,是與作成名義人具有同一性的文書。 (1) 行為人必須是沒有製作權的人,而假冒或捏造他人名義製作私文書。 (2) 作成名義人的同一性 已經在 #1Nw6WbIg (ID_Multi) 此文中,得到 Makotoyen 回應及確認 (相關證據會補在底下:證據二) 以上內容,請群組長查照! 其他相關法律有可能也產生的如下:(其判定為準為檢察官、法官,列給群組長參考) 刑法第 216條 (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 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 217 條 (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刑法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5. 其他: PTT 群組務判決板,雖然非中華民國法令相關判決單位,但 基於PTT 站規中所述: 其中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中: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違反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ver 2015.8.1 詳版 中的: 十一、看板管理原則 7. 板主若在本站有不當言行,遭檢舉申訴並由本站法務部或帳號部進行處分後, 由該小組之小組長提報本群組之組務會議,由所有小組長議決是否褫奪本群組公權。 經議決褫奪本群組公權之板主,板主職務立即免職,未來亦不得擔任本群組板主。 遭褫奪本群組公權之使用者若欲擔任板主,請向所屬小組之小組長提出申請, 經小組長同意推薦後,由該小組長轉交組務會議, 並由本群組之所有小組長議決是否恢復該使用者於本群組之公權。 修改此項規定之描述。以受法務部或帳號部處分為必要條件, 由各組小組長議決通過為充份條件,決定是否取消該板主於本群組之公權。 並新增回復公權之規定。 同上,但帳號部只審理 關於多重ID,法務部 部分 對於看板事項的部分 回歸板務部 故,於此申訴,煩請群組長處理,謝謝。 其為該組的組長,未經帳號部授權,『自行宣稱』帳號部來信,本著大義滅親的精神, 其決策影響了本組在判決上的『誠信度』,故痛心疾首的來跟組務及相關單位申訴,謝謝! ∩ ∩ {}{} ≧ ≦ >╰─╯< kissinwang印 科學學術研究院組長 -- ◢◤◢█◣ § telnet://bbs.bs2.to =>=>=>Ψ§ ┌┌ ╮┌╮ ┌╮ => P_kissinwang K § ├┤┌╯┌┌ ┌┌╮┌┌╮┌┌ ┌┌╮┌┌ ┐┌─╮┌┌╮┌┬╮ _ ├┼╯ ├┤ ╰┴╮╰┴╮├┤ ├┤│├┤┐│┌┌┤├┤│├┤│ . /∕ ╰╯╰╯╰┴ ╰─╯╰─╯╰┴ ╰╯╯╰╯╰╯╰╯╯╰╯╯╰┴┤ http://kissinwang.ezyou.cc/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50.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74873527.A.D58.html ※ 編輯: kissinwang (123.204.50.205), 09/26/2016 1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