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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newman之前就有好幾次不依規定,甚至無任何法規依據,隨個人喜好 將自己看不順眼的人水桶(而而針對我個人多次),在小組版上已有好幾次事件: 事實上他帶頭違法違反規定~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1.2014年時無法規依據任意將本人在LIFE版永久水桶 結果: 最後因為心虛而解除水桶 167 1 6/21 Paulnewman 轉 [公告] 本人跟gkc道歉及撤銷Life版版主職位 2.2014年將替我說話的版友只是發表意見就無任何理由水桶 解果: 只好被迫解除水桶,然後卸除LIFE版主一職 3.2014年因眾人反對他的意見又將LIFE版違法隱版,最後被Zuyi組長判敗訴 相關證據信件我附在下面幾篇,請MRZ群組長過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5.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77425697.A.C31.html ※ 編輯: gkc (36.229.13.111), 10/26/2016 10:18:09 ※ 編輯: gkc (36.229.13.111), 10/26/2016 10: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