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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Paulnewman (子玄) 小組長將命理小組版2016年到十月的申訴文全數刪除 ("""""包含他自己被申訴的案件""""")。 ,使得群組版申訴的許多網址連結將因此失效。 有湮滅證據之嫌。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公告] 即日起整理版面,若還有申訴請重新申訴 時間 Wed Jan 11 12:56:50 2017 ─────────────────────────────────────── 10/28日,本版貼出: 「文章代碼(AID): #1O4no1AM (Magic_Center) [ptt.cc] [判決] 關於近期其他申訴」 申明,若有申訴,可再行貼出,近兩個月,沒有復請申訴的情形。 因此,即日起,行使版主整理版面之職權。 相關申訴及文章仍會收入精華區。 某些文章收入隱藏精神區留站方及群組方查詢。 收文順序從2016年往回收。 若還有申訴,可申請。 濫訴,視為鬧版 Paulnewman小組長 (總結) 這篇公告的荒唐處,P小組長將我在小組的發言權水桶,然後先把申訴人的發言權水桶 之後,才要求要別人重新申訴,只擺明故意規避處理案件的責任,再來是,請問小組長 憑什麼刪除申訴文章,另外,要求申訴人重新申訴本來就不合邏輯,因為當初是因為小 組長自己不處理理申訴案,以致累積了10件案件沒處理。還敢叫人重新申訴。並且處理 申訴案本來就是小組長的職責(群組規裡本來就寫得很清楚),你看過法官自己怠職還叫 告訴人重提告訴的嗎??重點是小組長這一系烈要求重申訴、規避處理申訴案、刪除申訴 文。通通沒有組規依據,等於和MRZ一樣自定後門規則規避處理申訴的責任又湮滅證據 ,使小組長的裁量權無限上綱。 又~請群組長思考一下邏輯的正確性,累積了10件申訴案,不管申訴人有沒有重新申訴 ,小組長都要重新辦理這10件,業務量完全不變,那請問重新申訴的意義在哪?? 反倒是小組長刪除的申訴案,剛剛好都是有關某版友rechris98的申訴案,還有小組長 自己被申訴的案子。是否有偏袒和湮滅證據嫌疑一清二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2.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84113318.A.E9F.html ※ 編輯: gkc (36.229.12.49), 01/11/2017 22: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