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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站規~我沒同意讓yatinguna公佈我的居住地址相關資料,但此人違反 站規的第一條第二項,請判處劣退和水桶。 並依據群組規~ 2. [申訴] 類文章請附上相關證據後一規定提出 非當事人、板主或組長請勿回應此類文章, 否則將予以刪除,發劣文或水桶群組長依情事自行判定。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 以下是證據: 作者 yatinguna ()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Re: [申訴] Paulnewman(子玄)以隱版行違法廢版之實 時間 Fri Feb 10 16:23:28 2017 ─────────────────────────────────────── 你刪我推文幹麻? 我問你是不是住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阿 這不是完整地址喔你緊張什麼 重陽路我有大學同學就住那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14.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86715011.A.506.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86715247.A.C7A.html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28:09
yatinguna: 這怎麼會是你的個資呢 有住新北市的看一下這是居家地址 02/10 16:31
yatinguna: 嗎?到底在緊張什麼阿 你仇人很多吼 02/10 16:32
有人在他版說有我的地址。以上很明顯是以明知故問行洩漏他人個資之實。 除非智商低於50,不然不會被這技倆給騙了。 以下是證據: 推 tcubutterfly: 買骨灰罈送他沖喜比較實在 我有他住址想知道可私信 01/25 02:43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34:52
yatinguna: 不對吧 怎麼可能都是你家 我景美女中的朋友也住那呀 02/10 16:38
yatinguna: 她沒跟你住一起吧 你怎麼會自己說重陽路一段是你家呢 02/10 16:39
有人說有我的地址,然後問明知故問的問題,呵呵。 究竟是不是藉機洩漏他人個資,相信智商大於50的人都知道。 還有~~既然你之前同意我可以公佈截圖,一旦你的問題還是爭論不休。 我也就只好公佈出來揭弊了。如何??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44:16
yatinguna: 太棒了哈哈哈釣魚成功 你知道嗎 基本上你申訴文那篇下 02/10 16:44
yatinguna: 面爭吵那些你也違規了耶 我若被桶沒差 可是你被桶就不 02/10 16:44
不好意思喔~我是被動澄清正當防衛。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45:14
yatinguna: 能再來亂檢舉小組長囉! 02/10 16:45
對了喔~ 依據群組規 2. [申訴] 類文章請附上相關證據後一規定提出 非當事人、板主或組長請勿回應此類文章, 否則將予以刪除,發劣文或水桶群組長依情事自行判定。 請使用者先至小組組務板,之後有必要再至群組組務板,若該板並無小組長也仍請先 至小組組務板,不要直接跳過。 =========================================================================== 所以我有權將你的不相干推文全部刪除。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46:42
yatinguna: 國家研究院組務板規範 2007/7/1 第3點 冬瓜你也違規了 02/10 16:47
所以~你非相關人士來推文是你的問題。 你國字看不懂?? 人家是說[討論]跟[問題],問題是我的發文標題是[申訴]。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49:14
yatinguna: 你有對我人身攻擊是事實阿 我等等再來檢舉阿~ 02/10 16:48
yatinguna: 大失 看清楚我的回話 我就是來讓你被劣文跟進桶的 02/10 16:49
不符合法律要件也敢來說嘴~~~跟討論與問題有關的條規你要套在申訴我覺得很好笑。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50:46
yatinguna: 我說過啦 我被怎樣處罰我沒差 我又不像你愛騷擾小組長 02/10 16:50
小組長不要先來侵害大家的權益就不錯了。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51:24
yatinguna: 別人來攻擊你 你可以不理會阿 你自己要理會被罰也剛好 02/10 16:51
我這叫澄清~~你連正當防衛都不懂喔。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52:03
yatinguna: 你就算沒檢舉我 我也會檢舉你跟我自己 這樣懂了嗎 02/10 16:52
隨便你啊~連法規都沒看清楚,你慢慢加油。 你就拿(問題)跟(討論)類的文章規範來 檢舉(申訴)文吧,下次記得拿台灣的法律去美國告人喔。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53:46
yatinguna: 要釘你這種人就是要用點腦 你真以為我被你做啥評論我會 02/10 16:53
yatinguna: 崩潰還是世界末日喔 come on 我根本在電腦前笑死了 02/10 16:54
聽膩了~可以來點新鮮的嗎??
yatinguna: 有沒有覺得你自己很可憐 堂堂一個男生耶 還贏不了女生 02/10 16:55
這句有笑點。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56:24
yatinguna: 我跟你預言一件事啦 我們 我跟你 要馬就是劣退 要嘛就 02/10 16:56
yatinguna: 水桶 或兩個都有 我沒差 因為這正好就是我的目的 02/10 16:57
有人當群組長跟自己的智力差不多就對了。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6:57:59
yatinguna: 至於你 寫的那麼長串的文章被劣退 帳號被桶的話 可別崩 02/10 16:59
yatinguna: 潰嘿 保重喔 冬瓜大失 02/10 16:59
聽到都想睡了。 3. [討論][問題] 僅針對組務方面提出問題或發表討論,請勿針對個人行為做討論 也嚴禁借討論之名發表人身攻擊相互攻訐之言論,判定標準 從嚴判定 若有上述情事,群組長將視情形得予以劣文退回、水桶。 若討論已偏離主題,組長將是情況予以整理或刪除。 請問我的文章標題是(申訴)還是[討論]和[問題]??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04:25
yatinguna: 看你這麼孤單寂寞這次故意跟你一起被處罰 謝我阿 02/10 17:04
ZZZ~ ※ 編輯: gkc (36.229.12.3), 02/10/2017 17:05:09
malosing: 好可怕哦 你講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 就是洩露地址 02/10 19:19
malosing: 是不是我也不能打台灣阿 好怕 02/10 19:19
canandmap: 檢舉別人洩漏個資,自己也洩漏個資 02/23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