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群組長:
目前命理群組開放一般版友申訴,
對於不歡迎的人物,我們已不開放申訴和處理,
可能得請群組方幫忙代理,若需答辯或解釋等事,
我可以來此版回復。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1. 針對「湮滅證據」的部份, Paulnewman 小組長整理板面文章時,
: 多數文章皆有收錄至精華區 z-6-10 ,有需要引用作為證據者可以用精華區文章為證。
: 若有需要引用未收入精華區的文章或需以轉錄形式引用以確保證據效力時,
: 可另向 Paulnewman 小組長說明案情後,由小組長自資源回收筒取出。
我當時視文章的內容和屬性收入精華區,
少數文章刪除,是個人認為不需要,
其實無法淹沒證據,因為有心的版友也會自存證據,
我想沒有這個問題。
: 2. 對於 Paulnewman 小組長刪除「他自己被申訴的案件」一事,
: 既然已有使用者提出質疑,若是欲申訴 Paulnewman 小組長的申訴人,
: 對 Paulnewman 小組長處理與自己相關的案件之公正性有疑慮,
: 可要求 Paulnewman 小組長迴避,由群組長代為審理該案。
感謝,這方面的事情,還請群組長代為審理。
: 3. 對於已在 Magic_Center 提出且尚未結案的申訴,即使申訴文已收錄精華區後刪除,
: 小組長仍有責任處理該案。故請 Paulnewman 小組長在 14 日 (2/25 前) 內,
: 對於在 1/11 被刪除,先前已提出但未結案的申訴案進行審理並處理完畢。
: 若於時限內無法完成,請小組長於本板說明原因。
其實,我看了精華區的文章,有些是pasaword小組長有處理,
可能還是有人不滿意,那就請有在本群組申訴資格的版友到命理群組版上申訴,
我會好好處理。
: 4. 若有申訴案的申訴文被刪除,且未被收錄至精華區,請申訴人於七日之內,
: 於本文下方推文說明該案原申訴文的標題與大致內容,我會將該文取出,
: 重新貼回 Magic_Center 板交由 Paulnewman 小組長進行審理。
目前本命理組群並未禁止版友申訴,
之前的申訴文若還有處理不滿意的地方,
盡可以再申訴,
但大標題似的說之前沒有處理完,
我不知道是針對哪一個個案需要處理。
本群組就是不歡迎gkc版友再來本群組任何一個版,
他的申訴案就代請群組方處理。
Paul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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