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kc: 既然他自己已經公開~那就合法。因為站規禁止的是別人"未公開" 02/23 20:55
→ gkc: 的資料。 02/23 20:55
→ canandmap: 再繼續強辯都沒用,你自己去找站長說明清楚吧 02/23 20:55
→ s89227: 把有個資的文章代碼整理整理去BoardPolice申請鎖文啦 02/23 21:14
→ s89227: 在這邊檢舉還要等群組長有空才能處理 02/23 21:15
→ s89227: 去BP板有板警輪班,真的違規也比較快處理掉 02/23 21:16
→ canandmap: 非常感謝樓上的建議,待會就過去該板申請 02/23 21:36
→ flower2046: 真的很快速!希望站長也有看到 02/24 00:14
→ canandmap: gkc也跑去那邊抗議了,不過我想勝訴的機率微乎其微吧 02/24 00:21
→ canandmap: 往後代群組長有需要參閱相關申訴案及證據,我可以用 02/24 00:23
→ canandmap: 站內信的方式轉達過去,以確保gkc不至於申訴無門 02/24 00:23
推 malosing: c大這次漂亮 02/24 02:54
推 malosing: 被鎖文 代表至少有疑點吧? 怎會說是小動作 02/24 02:58
→ flower2046: 可以這樣大剌剌的公開別人寫的信件當證據,所以將來如 02/24 08:54
→ flower2046: 果找他論命,被公開細節也不用太意外 02/24 08:54
→ flower2046: 只要跟他處不來,隨時有機會被公開隱私 02/24 08:55
推 gkc: 本案已被站務駁回。 02/26 01:28
→ canandmap: 已通知命理小組長處理個資洩漏案 02/26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