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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長您好,我有一事請教: ● 7029 s 3/24 wearewinner □ [申訴] Paulnewman判決違法..應恢復r的發言權 ┌─────────────────────────────────────┐ │ 文章代碼(AID): #1OrBLNwj (AboutBoards) [ptt.cc] [申訴] Paulnewman判決違?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0335063.A.EA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05 Ptt幣 │ └─────────────────────────────────────┘ 本申訴案申訴人為wearewinner 但其內容卻不是為該申訴人之使用看板權益受損而提出申訴 而是為另一人raio提出申訴 然而 並未看到raio有授權予wearewinner代為申訴的相關證據,如站內信之溝通紀錄 也未見相關聲明 請問wearewinner之行為,是否觸及以下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之規定?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如否,請說明沒有違反的理由為何 如是,則#1OrXx0PM (AboutBoards)是否應改判? 以上,還請群組長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10.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0447132.A.B40.html
canandmap: 本篇同步轉寄於群組長信箱 03/25 21:07
gkc: 可是R確實有寫信請W轉文到群組版。 03/25 21:17
gkc: 基本上這篇可以視為前一案的延伸。 03/25 21:19
canandmap: 問個問題有必要那麼緊張? 03/25 21:22
airua: 曾在站務板搞過類似烏龍的,終於也有機會嘴別人了耶... 03/26 09:27
canandmap: 機會?看來樓上還不了解,而且也不期待你會了解 03/26 09:43
sitos: 已於 3/26 以信件回覆。 04/03 00:37
canandmap: 回覆群組長,已收到並閱過此信 04/03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