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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對象: Paulnewman 違規事項: 按照raio被列不受歡迎人物案件的標準,Paulnewman已帶頭違反會被列為 不受歡迎人物的規定。 請求判決: 比照raio案的標準,身為小組長竟帶頭違規,依照小組規,不受歡迎人物 應被(所有命理版永久水桶)外加(拔除所有小組長和版主的管理職務)~!! 請依法判決~!! ============================================================================= 1.raio案的判例 Paulnewman在宣告raio為不受歡迎人物的判決中所判決的理由是: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驅虎吞狼)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公告] raio列為本組不受歡迎使用者 時間 Sat Mar 25 00:04:36 2017 ─────────────────────────────────────── 經版友檢舉 raio使用者於網際網路之個人網頁中 列出其PTT ID 表明其在PTT從事論命工作 表示其在PTT經營命理服務 該網頁並有收費方式表示其營利 該個人網頁之網址: http://ntu-fortunetelle-raio.blogspot.tw/ 該個人網頁之擷圖: http://imgur.com/WrnGAVp http://imgur.com/Jb9P6tQ http://imgur.com/d387bcP =========================================================================== (小結) 小組長判決raio案件的關鍵邏輯在於: 1.根據小組長的第一張截圖在搜尋引擎中,搜尋到raio有營利的文章 ( 而且是命理小組的廣告版Magic_info版的文章 )~表示在外部網站只要 能搜尋到含有PTT字眼和ID加上收費資訊,就應該被判不受歡迎人物~!! 什麼?? 你說這是2011~2013年的文章?? 想當然小組長想溯及既往你奈他何?? 什麼?? 你說小組規裡明文沒寫說這樣也算?? 你不知道嗎?""沒寫不表示不包含""~一切我說了算~!! ============================================================================ 2.Paulnewman自己比raio有過之而無不及的違規 然而按照raio在外部網站能以搜尋引擎搜尋到PTT帳號、收費活動就能判罰 """不受歡迎人物"""的標準~~!! Paulnewman自己已帶頭違法,以下是證據: http://imgur.com/a/raKy0 http://imgur.com/a/9rNb7 而且一樣在外部網站上寫上自己的PTT暱稱跟ID: http://imgur.com/a/BHw6g 對比raio案的截圖比較: http://imgur.com/WrnGAVp ============================================================================ (小結) 結果很清楚嘛~!! 一樣在GOOGLE搜尋他 Paulnewman ,一樣能找到PTT的營利廣告,一樣有收費資訊, 一樣廣告跟ID~!! 跟raio一樣有Magic_info版的廣告,而且更嚴重~!! 哇~好酷喔~!! 第1張圖還有什麼寫著PTT三個字的""北部六爻卦教學"",挖~還上課費用12000耶~!! 而且還寫明了請寄站內信給Paulnewman~!! 費用足足是raio的十倍耶~!! 你想說這是2013年的文章?? 可是他舉證raio部落格的文章是2011年耶~!! 而且不是自己最喜歡溯及既往?? 哇~一堆課程都有耶~~!! 第二張圖還有塔羅跟天使牌卡的課程~。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什麼?? 你說以前的小組規裡明文沒寫?? 你不知道嗎?""沒寫不表示不包含""~~!! 不就是這個理由給他撐腰,他才敢來剷除異己判罰我跟raio~?? ========================================================================== (總結) 所以依據這篇Paulnewman判罰raio的判例的相關判罰邏輯和舉證: 文章代碼(AID): #1OrM3Omt (AboutBoards) Paulnewman已經犯了和raio完全相同的案例,而且比raio更嚴重。 對比(不利用PTT營利)這句話,我只覺得非常諷刺~!! 所以依據小組規定,請按照上面這篇Paulnewman自己判罰的公告。 按規定判處Paulnewman為"""""命理小組不受歡迎人物"""""~!!! 並按規定各版永久水桶,並拔除小組長和各版版主的職務~!! 這是規定內寫得清清楚楚的條文~~~請群組長判罰與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5.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0627776.A.D13.html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05:15
aki0530: 你收100000元, 最便宜45000元, 有啥資格講別人? 03/28 01:05
aki0530: http://imgur.com/a/x4PFM 03/28 01:05
我的外部網資訊只有這個,外加一個兩百塊的講座而已,他呢?? 一搜尋就滿坑滿谷,數量上我們遠遠差多了~!! 何況我還不是直接用PTT來營利,而他是。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08:21
aki0530: 你不是愛比價格? 不就你收的最高? 03/28 01:08
aki0530: 在文章中強調價格12K很貴的可是你 03/28 01:08
重點是價格外加數量才是重點。 另外問題是他的課程幾堂而已就如此收費,就單位時間來說他的收費遠高於我好幾倍~!! 請問兩家旅館A住10天2000元 跟B住2天1000元 所以 A比較貴?? 而且重點是我在外部開班關PTT版上違規何事??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11:21
aki0530: 少在那邊模糊焦點, 自己也有的事就沒資格說別人 03/28 01:11
aki0530: 這可是大師最愛嘴人的話 03/28 01:12
對~你說到重點了~!! 請問子玄有什麼資格說我們?? 他做得比我們還誇張,數量也更多,先自己把自己辦了。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13:44
aki0530: 你可以去申訴, 不干我的事, 我只是要說你沒資格講人 03/28 01:15
aki0530: 講到價格 最誇張的就是你自己 03/28 01:18
真要說~你自己一樣,W版不也罵過你?? 你在PTT命理小組的時間還比我多5年,比我更嚴重。 加上你的37號相關事件更是比我誇張數十倍,你來跟我談資格,我只覺得更諷刺。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21:36
aki0530: 永遠只以別人的事來推託自己的錯誤, 好像是大師唯一藉口 03/28 01:21
aki0530: 我可沒收過這麼貴的費用 03/28 01:21
終於承認自己有收費了~!! 另外你時間待得更久別忘了,更重要的是37號時期犯的錯遠比收費誇張數十倍。 還需要講嗎??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23:27
aki0530: 都被你和那位朋友講這麼久, 代表你除了翻舊帳沒別的論點 03/28 01:22
aki0530: 你講無所謂, 我不在乎 03/28 01:24
aki0530: 我只看到你詞窮就會拿這件事來搪塞 03/28 01:24
你當然不在乎啊~ 我猜想你大概也不會有任何羞愧之心。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25:06
aki0530: 大師不對100000塊的課程做些解釋嗎? 有何資格講別人? 03/28 01:24
兩年你自己除除看。 跟子玄幾天就12000比要解釋啥?? 他連續開個二十天就比我兩年的數目大了。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26:19
aki0530: 人總是會犯錯, 錯了就要改, 至少我自己現在對的起這點 03/28 01:25
aki0530: 反而是你繼人格低劣/下三濫/不堪入目後, 又罵沒羞恥心 03/28 01:26
問題是你的錯已經不可饒恕。錯到誰知道真相,誰都認為太可惡。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27:30
aki0530: 然後呢? 除了又如何? 東西是這樣比價的? 03/28 01:26
當然啊~。 所以你自己的費用乘以比我多6~7年的年資,要超過我也很容易。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28:47
aki0530: 那你就去講, 我真的不介意 03/28 01:28
aki0530: 大師好像疑似有抄襲我的文章, 呵呵 03/28 01:28
請問我抄襲啥?? 我需要抄襲你的文章??請不要自抬身價。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29:23
aki0530: 或說"引用""參考"卻沒說明出處也行 03/28 01:28
那你說哪一篇啊?? 我超好奇的~!!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29:50
aki0530: 別打模糊戰, 針對你自己的課程和收費回應 03/28 01:29
aki0530: 沒關係, 你的新書我會參考, 最好別被我抓到 03/28 01:29
是你說抄襲的~!! 也就是你沒有證據,說我抄襲??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30:20
aki0530: 如果沒經同意引用Life版命例, 我也考慮告訴他們 03/28 01:30
請啊~歡迎~!! 就怕你白費心機。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30:44
aki0530: 當然啦, 如果大師沒抄襲或沒亂引用就沒這個問題了 03/28 01:30
aki0530: 我有證據, 你來告 03/28 01:30
有證據就快說是哪一篇嘛,我超好奇的。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31:13
aki0530: 我拒絕, 你不會承認自己的錯, 別以為我不知道 03/28 01:32
aki0530: 我有把這篇傳給很多人看了, 至少大家都認為抄襲成分很大 03/28 01:33
哪篇啊?? 拿不出來喔~拿不出來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34:52
aki0530: 不了, 不會被你所激 03/28 01:35
aki0530: 面對會告人的人, 我不可能無憑無據就說出這種話 03/28 01:36
隨便你~拿不出證據的指控誰都會。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38:07
aki0530: 我可以多寄給別人看, 讓大家看看是否有抄襲嫌疑 03/28 01:37
然後呢? 事實就是沒有證據,也無法證明。 當然~~想靠我拉抬自己名氣的人我以前就看多了,我也合理懷疑這件事。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39:37
aki0530: 奉勸大師, 外面路很寬廣, 不要只把自己侷限在小小的PTT 03/28 01:39
aki0530: 你的反應越大, 只說明了你走不出PTT而已 03/28 01:39
那你自己先慢走不送~~!! 今天大家是爭一個公道和合理。關走不走的出何事?? 何況你跟y50才是待在PTT更久的人,年紀也更大。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40:53
aki0530: 我不知道P2能不能申請個版, 如果可以就去申請一下吧 03/28 01:40
aki0530: 年紀大不代表一直都如此 03/28 01:41
你們兩個比別人杵在這更久,還好意思說這句話。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42:21
aki0530: 我多年前就已經把重心轉移出PTT, 當時年紀可比現在的你小 03/28 01:42
依你的發文頻率,抱歉說服力很低。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43:08
aki0530: 別把我跟y50相提並論 03/28 01:42
aki0530: 好好勸你又牽拖別人年紀? 號稱大師應該更有雅量才對 03/28 01:43
因為有人自己在這蹲更久,還好意思來說。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44:26
aki0530: 無所謂, 我一打完就知道你會講這句了, 你的反應非常好猜 03/28 01:44
yatinguna: 人生是變化莫測的 目前對你而言 子玄是最大塊的石頭 03/28 01:46
yatinguna: 這塊石頭走了 也許後面來的是更硬的另一個管理者 03/28 01:47
yatinguna: 不必高興的太早 03/28 01:48
重點是就算他嚴,只要他是有法治概念、公平不會偏袒特定人士、鐵面無私、 又能夠拿出管理績效解決版眾問題、又懂民主要傾聽版眾的意見。 那我絕對沒話說。今天會讓大家反感的是,明明沒有明文規定還硬要違法判罰。 然後偏袒特定人士,不敢像包青天一樣鐵面無私。有人明顯違規還硬是偏袒。 民主社會,還故意忽視民意和版眾的意見搞獨裁。又好幾次捏造罪名和證據剷除 異己,也常常沒有法治概念~!! 民主跟法治都低落,這就是最大問題。 這才是問題~!!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52:56
yatinguna: 無論結局如何 並不會影響我們對子玄的看法 03/28 01:53
無所謂~這樣的人喜歡送你好了。 什麼樣的鍋配什麼樣的蓋。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54:49
yatinguna: 你在到處罵他的時候 他從未公開對你口出惡言 03/28 01:55
我是對於事實評論,可沒罵人。 何況他無明文法規依據宣告我為不受歡迎人物,又多次溯及既往,早已對我是 最大的汙辱~!!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56:56
yatinguna: 我是不知道你自己覺得自己哪裡配的起"大師"這種稱號 03/28 01:56
理由很簡單~本人的作為比他乾淨多了~!!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57:33
yatinguna: 在我來看 你跟我住處附近喜歡吵架的公園阿桑沒啥不同 03/28 01:57
比起你曾經罵我的言詞,我覺得我好太多了。 ※ 編輯: gkc (36.229.15.111), 03/28/2017 01:58:28
yatinguna: 不用高興的太早啦 子玄就算不見也會有人來接管 03/28 02:02
有人接管不是重點,接管的只要不要再是一個不懂法治又不懂民主~ 然後做事沒有清楚的邏輯的人就好。 換作是我,我來訂定法律,一定引用充足、判例兼具,判罰邏輯也會交代清楚。 並且不會有那種不容於中華民國民主法治社會的作為。 ※ 編輯: gkc (36.229.17.249), 03/28/2017 10:33:24
s89227: 好吵 03/28 12:24
NohohonZoku: 那是你認為。友板殷鑑不遠。 03/28 12:26
既然這樣這個小組長送給友版當版主好了~到時就有好戲看了。
windmoon: 要吵又要給糖吃,大師的風範不敢恭維 03/28 14:34
小組長這些錯事是事實,就事論事理所當然。 ※ 編輯: gkc (36.229.17.249), 03/28/2017 15:12:54
angel07: 抽牌 準備 主要1 03/28 15:45
你當初都會說MRZ隨便處理護航M組組長了~怎麼不見當初的正義感? ※ 編輯: gkc (36.229.17.249), 03/28/2017 18:34:52
angel07: 神鷹羽毛掃 落雷 03/28 19:43
eternalviva: 自己被列就森77 XDDD 03/31 18:39
aki0530: 推樓上 04/01 08:11
angel07: 強欲之壺 愛惡作劇的雙子惡魔 強引之番兵 押收 04/01 11:44
airua: 樓上一些不知所云的是在做啥? 04/01 17:40
sitos:轉錄至看板 Magic_Center 04/03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