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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反 #1Oq_YvKe (AboutBoards) 第二條: 2. [申訴]、[檢舉] 類文章請附上相關證據後依規定提出, 非當事人、板主或小組長請勿以原標題回覆此類文章。 否則依情節刪除該文、退文和/或水桶。 刪除下列文章 ● 7087 4/05 gkc R: [檢舉] dgc 檢舉 Paulnewman (2017/04/05-2) ┌─────────────────────────────────────┐ │ 文章代碼(AID): #1OvAqvY6 (AboutBoards) [ptt.cc] Re: [檢舉] dgc 檢舉 Pau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1381561.A.88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30 Ptt幣 │ └─────────────────────────────────────┘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31.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1400084.A.FC7.html
aki0530: gkc已再次違規, 請問能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置呢? 04/05 23:27
gkc: 這個規我犯第2次?? 04/05 23:30
aki0530: 你已被提醒節制發言過 04/05 23:31
aki0530: 即使這個規第一次 也該有所警告 04/05 23:31
gkc: 你自己也被提醒節制發言過 04/05 23:33
angel07: 我建議 使用者條款第八條 04/05 23:33
aki0530: 我沒有非當事人回覆文章過 04/05 23:34
gkc: 然後呢? 所以群組長刪文以當警示,沒什麼不對。 04/05 23:35
aki0530: 我請群組長給予警告以上指示也沒有什麼不對 04/05 23:36
sitos: 我認為刪除文章已經足夠了。 04/06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