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ulnewman:請改正,謝謝,任何涉及宣傳個人服務的簽名檔即日起禁06/17 13:49
→ gkc:原來只要寫參閱名片檔都算阿,感謝提醒。06/17 13:57
→ gkc:不過這篇講的都是學術,沒有個人服務說.....(痛哭)06/17 14:08
推 Paulnewman:不要再提連結了,也不要再提名片擋了,你可以再試試看 06/17 14:35
推 Paulnewman:任何宣傳邊緣的簽名檔,我將不會容忍,此版試行 06/17 14:35
推 Paulnewman:請參考19972篇,謝謝 06/17 14:37
→ gkc:好 06/17 14:37
→ gkc:在這和小組長解釋,這篇有看過,只是沒有範例才誤以為沒放連結 06/17 14:39
→ gkc:和沒有提到如何論命諮詢就算過關, 06/17 14:39
推 Paulnewman:新版規即日起進行,煩請遵守,感謝。 06/1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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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y50的簽名檔已嚴重違反規定
--
論命者 : 論命言真,斷言簡短意明。 歡迎查詢 >> 【名片檔】全球首部【紫微動漫化】
命問者 : 提資詳確,聽真非聽安慰。
建言前 : 詳查師資,尋真師非術士。
議論後 : 運佳莫驕,運狽沉淺待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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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y50從2015年6月起至今在LIFE版上的文章,簽名檔皆違反版規和小組規,已明文說
不得以按圖索驥的方式引導版友看廣告,卻還在簽名檔中放相關資訊,並且累積篇數
近200篇。按照去年人相版版主的判例,簽名檔跟內文每一篇違規皆需水桶一個月,
而且拔除版主職務:
請參考判例:
(1).
10/28 Paulnewman □ [判決] coldstar撤除版主職務並水桶一個月
文章代碼(AID): #1O4nQO6m (Magic_Center) [ptt.cc] [判決] coldstar撤除版主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77645976.A.1B0.html
(2).LIFE版簽名檔廣告判例
6/17 Paulnewman □ [公告] sansia違規廣告宣傳、水桶一個月
文章代碼(AID): #1Jdwy7Yd (Life) [ptt.cc] [公告] sansia違規廣告宣傳、水桶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M.1402973959.A.8A7.html
這個簽名檔是因為廣告書籍而被判罰,可見廣告和命理有關的週邊產品,一樣算是
違規,而y50所廣告的產品正是紫微斗數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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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y50明知故犯,小組長卻惡意縱容
如同先前在版上所說,y50明知違規卻敢在小組版上公然聲張,小組長知道卻縱容。
以下是在小組版的內容:
文章代碼(AID): #1Og--mkC (AboutBoards)
【板主:paulnewman】 魔力神殿 看板《Magic_Center》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
197 m7410/27 Paulnewman □ [請益] 群組聚會的可能性
● 198 m3710/27 wearewinner □ [申訴] Paulnewman子玄小組長的判決不合法又偏頗
推 y50: 我記得大師一直耿耿於懷我把紫微首部全球擬人化動漫,那麼在 10/28 16:22
→ y50: 意,也不見它檢舉我,眼紅就學我花錢阿,我就放簽名檔奈我何 10/28 16:24
→ y50: PTT我有來跟沒來沒差,恁北不靠這裡搞陀羅尼的錢,不在意自然 10/28 16:26
→ y50: 理直氣壯,永桶我我也不在意,這裡不是我的全世界敢死罪勇啦 10/28 16: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77539236.A.E58.html
(2) 在Paulnewman自己發的第197篇他也推文承認
197 m7410/27 Paulnewman □ [請益] 群組聚會的可能性
→ y50: 一樣而已,我現在是在作把官作小的事,不過也沒關係,為了版10/29 13:43
→ y50: 上和諧就委屈一下,所以我為何說水桶我100次都無所謂,但有人10/29 13: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77507621.A.2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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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那麼y50的名片檔是什麼??
那麼y50這麼希望大家看的名片檔又是什麼呢?? 答案就是一堆廣告和公司產品
y50的名片檔截圖:
http://imgur.com/a/aOgbA
【板主:paulnewman】 魔力神殿 看板《Magic_Center》
《ID暱稱》y50 (命中人)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314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039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2/21/2017 14:45:03 Tue 《上次故鄉》36.228.148.35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歡迎在紫微 LIFE,PoleStar板,搜尋查詢 y50 實際批論,和鄉民的回覆狀態。
●中國紫微為基底,有關《星耀學園》這部作品的介紹:http://goo.gl/vX1QI0
● Animen【公司、教室一隅】 ★ http://goo.gl/egVEDq
●【星耀學園、(布卡)長篇連載】紫微14主星擬人動漫角色 ★ http://goo.gl/pWkNpN
● 2015/7廣州螢火蟲100坪商業漫展 ★ http://goo.gl/u9cDBO
●《白貓Project》與《星耀學園》展開跨界合作原創作品 ★https://goo.gl/zyYabZ
● Animen 動漫國際跨國入口平台 ★ http://www.animen.com.tw/
● 星耀學園官網 ★ http://starschool.animen.com.tw/
● 星耀學園-遺願的繼承者 ★ https://goo.gl/YP8qfu
●【星耀學園】X 鬼武者魂★ http://goo.gl/dUiwrq ★原創作品 http://goo.gl/I35eHs
● 全球首部由紫微發想輕小說,7-11,首周蘋果第4名。★ http://goo.gl/4lupsl
★維基百科https://goo.gl/rrjQts,★百度百科http://goo.gl/nn49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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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依據過去判例和小組規,y50已違反小組規和LIFE版規,而且將近200篇,按照雲昇版主
違規一篇水桶一個月,和版友簽名檔廣告違規一篇水桶一個月的過去判例,y50應被水
桶至少超過120個月,然後拔除LIFE版主職務。
因為小組規寫得很清楚:
《命理研究院》廣告法規細則:
本小組看版開設目的若有涉及金錢往來,使用者須自負法律責任,若有營利行為
發生,則從嚴辦理。
本站為架設於學術網路上之 BBS站台,不歡迎商業廣告,本群組中除Magic_Info
外所有版面請即日清空版內所有商業性廣告,一經舉發,或版主、組長發現,即刻刪
除,可不另行公告,情結重大者水桶,並列為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若版主個人違規,視情結輕重,即刻刪除版主資格,並將該看版則列入違法看版
,情結重大者,列為水桶並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附註】簽名檔有屬於文章範圍之內,惟個人名片檔並非管轄範圍,各版版友由版主
認定裁量,各版版主由組長認定裁罰。
簽名檔之裁罰,推薦之作法為於推文或去信限期改善,若無改善,各版主可
視情況刪除、懲處或水桶,裁罰輕重,版主可自訂內規。
文章代碼(AID): #1Jf0TH4_ (Magic_Center) [ptt.cc] Fw: [公告] 命理研究院組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03258705.A.13F.html
(y50簽名檔違規案例)
而y50的超大量簽名檔違規,之前已經有人轉了其中8篇到群組版上,我就貼文章代號,
請群組長過目:
文章代碼(AID): #1Oq_8aMS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9Q5g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AM_3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BuUT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C6E6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D3yw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DGaZ (AboutBoards)
文章代碼(AID): #1Oq_DWxm (AboutBoards)
所以請群組長~依法規將y50將近200篇文章的簽名檔違規按文章數乘以水桶罰則進行判罰
,並且依法拔除LIFE版主職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2100092.A.C20.html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00:35:13
→ malosing: 這篇已經很明顯濫訴了,再思考一下吧。 04/14 00:47
依法有據~請問哪裡濫訴??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01:20:44
→ antiasus: 選前不提,選後馬上翻舊帳...XDDDDD 04/14 10:01
→ bighead50405: 同樓上,我也納悶這時間點XD 04/14 10:55
→ aki0530: 選完就要翻舊帳, 不意外 04/14 11:45
→ aki0530: 只要不是他想要的結果大概都會一直申訴 04/14 11:46
推 delirious: 樓上你.....XD 說好不... 04/14 11:49
其實上面這些都有不實指控之嫌。因為選前3月25我就已經針對y50違規的問題,
提出參選資格的問題,並請群組長處理,但當時群組長沒有處理這個違規:
詳見:
3/25 gkc □ [建議] 為防止黑箱作業關於LIFE版的徵選條件
文章代碼(AID): #1OrWCcuV (AboutBoard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0420518.A.E1F.html
而且不只是我,連weare也在更前幾天,也提出y50違規的問題,但當時也是沒有處理
3/24 wearewinner □ [申訴] Paulnewman舉行LIFE版主選舉違法
文章代碼(AID): #1Oq_76m- (AboutBoard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0284998.A.C3E.html
所以,這些在3月都已經提過,只是沒處理,因此跟時間點有什麼關係??
因此事實證明與選後翻舊帳無關。因為選前就已經提出了。
反而小組長明知道這些違規,卻故意讓y50選版主才叫瀆職吧~??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3:25:25
→ NohohonZoku: 人選經群組長同意才辦選舉的喔…… 04/14 13:35
→ malosing: 說對一件事 你們3月就申訴過了 還沒處理 現在又申訴?? 04/14 13:54
→ malosing: 一而再 再而三的申訴同一件事 就是最大的問題所在 04/14 13:55
我現在回想~可能是因為當時的標題是(建議)而不是申訴,所以才沒處理。
問題就是這件事事實就是違規,有什麼好講??
不然難到全組以後都比照這個簽名檔辦理嗎???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3:56:50
→ malosing: 同樣 違規與否 不是你認定 04/14 14:05
規定白紙黑字就這樣寫,有疑問??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07:27
→ malosing: 疑問的是已申訴的事 就等群組長判定 應該不困難 04/14 14:16
但問題被直接跳過,推測可能原因是因為我上次的標題是寫(建議),所以才不一定
會有回覆。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18:27
→ malosing: 嗯嗯 你就繼續推測吧 跳過你不說 還有W的申訴未處理 04/14 14:32
→ malosing: 就乖乖等吧 04/14 14:32
→ bighead50405: wear的那篇文不是已經被s了嗎? 04/14 14:35
看了群組長的回文,可見當時他請小組長重新審核,而將事情的重點放在選舉程序面
而沒有放在個人違規面,因此這次就專門對於個人違規進行申訴。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39:05
→ malosing: 那你推文放W的申訴做啥 04/14 14:41
證明相關事情在選前早就不只一個人提過。
如果P小組長對於廣告宣傳這件事情是為罪大惡極,何以會讓這麼誇張數量違規的人
選版主?? 幫他就地合法或脫罪??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46:55
→ malosing: 想一下 第一 你根本沒申訴過 第二 申訴的是W 04/14 14:46
但我有提出先處理y50違規的(建議)。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47:22
→ malosing: 所以前面你說那些板友有不實指控之嫌 你實有人身攻擊 04/14 14:47
→ malosing: 之嫌 請你跟他們道歉 04/14 14:47
並沒有喔~因為我在3月25日也確實有提出相關建議。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47:52
→ malosing: 建議 那你有申訴嗎? 04/14 14:48
上面推文是質疑我選前"""不提""",但事實上我有提。
只是提這件事,是提建議。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49:39
→ malosing: 沒的話 你在選後才申訴 就是板友所說的 選前不申訴 04/14 14:49
→ malosing: 選後才申訴 有疑問? 04/14 14:49
→ raio: m大,您到底是怎樣啦~~~就已經說之前是建議,現在才申訴阿 04/14 14:49
→ antiasus: 選前不提,選後馬上翻舊帳...XDDDDD 04/14 10:01
他有說提什麼嗎?? 所以理解上當然是指(有沒有提到這件事)~!!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50:53
→ malosing: 你要玩文字遊戲隨便你 正常人也知道他們指的是申訴 04/14 14:50
→ raio: 因為建議沒有人聽阿~~~齁,在下都快昏倒了 04/14 14:50
→ raio: 雖然在下非常高興y大當選,但也覺得g大申訴有理。所以可否請 04/14 14:51
→ raio: m大保持君子風度,靜觀其變? 04/14 14:51
→ malosing: 總而言之 你要玩文字遊戲隨便你 04/14 14:52
推 raio: 後,真的是,唉~~~~g大,您就保持您的申訴即可,有些人好言 04/14 14:53
→ bighead50405: 一個疑問:為何不在群組長宣布板主候選人時提出? 04/14 14:54
我哪知道我3/25的建議到現在都沒有得到回應??
→ raio: 好語是講不聽的。 04/14 14:54
→ malosing: big大 你看他推文就懂他邏輯了 04/14 14:54
→ raio: 天啊~~~b大,您到底有沒有看推文啊? 04/14 14:54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4:57:49
→ souldragon: 的確有違規疑慮 不過那個似乎是漫畫不是命理服務? 04/14 15:20
喔~這個我可以告訴你,是他們公司以紫微斗數為主題的電玩遊戲。
既然在斗數版簽名檔販賣或廣告占星書籍要被桶一個月,那販賣或廣告紫微斗數的
電玩產品也一樣。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5:23:16
→ souldragon: 另外到底有無永桶這件事 要看當時的規定和放出的理由 04/14 15:23
S版主跟你分享~這點就更扯了,y50當初就是因為多達四百多頁的營利廣告被永久水桶。
但是P小組長放他出來的原因,竟然是因為他自認(水桶時間已經太久),而無任何理由
。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5:25:01
→ souldragon: 若當時一堆case違法行政 沒人申訴?去問前組長farro吧 04/14 15:24
y50這次被申訴的違規時間點都是在2015年6月到現在。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5:26:03
→ souldragon: 應該和ren案一樣有公告記錄吧?違法行政依理可以申訴 04/14 15:35
你是說y50當初被永桶有沒有公告??
有~精華區都找的到以前的公告。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5:39:25
→ souldragon: 若群組長判違法行政 那就是溯及失效 有資料請檢舉.. 04/14 15:37
推 raio: s大蠻奇怪的。g大都是有資料。才檢舉。可是。您。又。一直。 04/14 16:54
→ raio: s大蠻奇怪的。g大都是有資料。才檢舉。可是。您。又。一直。 04/14 16:54
→ raio: 罵他。線。已經。畫好。不要。踩。就。沒事。那您。到底。要 04/14 16:54
→ raio: 不要。他。依法。檢舉。覺得。他。做東。您也罵。做西。您也 04/14 16:54
→ raio: 有意見。 04/14 16:54
→ raio: 這樣。真的。有。違。正。道。喔。 04/14 16:56
推 raio: 不要。兩邊。都。想。顧。卻。一直。出。現。矛盾。可以嗎。 04/14 16:58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7:06:00
推 raio: 其實。小組長。想要。雷厲風行。也。不。是。不行。只是。 04/14 17:19
→ raio: 不要搞。溯及既往。限令時間。改善。不要。對。某些人。很嚴 04/14 17:19
→ raio: 。對。某些人。卻。無關。痛癢。這。樣。公平。處事。不就。 04/14 17:19
→ raio: 圓滿。解決? 愛。自我。矛盾。誰。救。的。了。他。 04/14 17:19
→ souldragon: 資料歸資料 認定通不過管理者的心證就不用再辯了.. 04/14 18:06
→ souldragon: g大一直說八字和塔羅板主更嚴重 多少人的心證認為醬? 04/14 18:07
還在扯心證~~~判罰講的是要件和法規~~!!
要件和法規前題直接不符合了,根本就不用後續談心證。
就像之前舉的例,合法沒有數據門檻的事情做再多都還是合法。
→ souldragon: 八字和塔羅板主沒有引導指名 沒有建議不要回饋其它人 04/14 18:07
→ souldragon: 沒有用板面名義宣傳第一名師 只有寫id而已 這就是心證 04/14 18:08
還在扯這件事,不要回饋的是(違規者、鬧版者、重大永桶者)~~不曉得為啥你要無視
到天荒地老,前提是小組長自己失職,而且這也不違規。
而且他們不只寫ID,也有請人到八字版來看。
而且,真要說心證為什麼不說版主光環更強,為什麼不說版主帶頭違法罪加一等??
何況判罰是講法律要件,不是講心證,合乎法律要件後才有討論心證量刑輕重的必要。
我也不知道為啥這個前提邏輯,你也要無視到天荒地老。而且你說的每一件事,通通
都不違反任何明文規定,既然不違法,你憑什麼依各人喜好心證判罰。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15:27
→ souldragon: 寫資深板主比第一名師宣傳更大 這個心證多少人認同? 04/14 18:10
→ souldragon: 心證不能違反經驗和論理法則 那個標準不是誰說就算 04/14 18:11
→ souldragon: 已經解釋過了 仍然一直要跳戰別人的邏輯 這樣有何意義 04/14 18:13
→ souldragon: 如果要這樣搞 管理者也可以直接駁回 不用一直和你耗 04/14 18:15
不好意思~你要心證的前提是""先違反明文規定""、""判罰要件""~!!
而不是我心證認為怎樣就怎樣,那跟(朕說你有罪你就有罪)沒什麼差別。
重點是有沒有""""明文規定"""規定這是違規??
不然哪天,就會發生同樣類型的罪責,管理者只要推拖一句說,我心證認為A嚴重
B不嚴重,所以A判罰B沒罪。偏偏又沒有具體法規和標準,誰會心服??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18:30
→ souldragon: 板主編精華區得有數據證明或板眾投票?又不是寫論文 04/14 18:17
所以之前才有人精華區認定標準被砲轟。
又何況,精華區不涉及侵害網友權益,但法律是,所以法律都需有具體要件和標準。
你講的這些說法基本上都是封建專治的情況下才會有的情況。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19:59
→ souldragon: 看群組長怎麼回你吧 一直挑戰管理者人家都不會煩的? 04/14 18:21
那怎麼不看看站長,人家在處理卡漫群組的問題時,都會說出規定就是要有具體客觀標準
有確切明文規定,否則就是縱容小組長只要給個說法、寫篇文章就過關。
要是到現在的處理都是依明文法條、有法條有判例、而且有具體標準、對每個人都一視
同人,誰會不服?? 理由是沒寫不表示不包含,請問誰會心服??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29:33
→ souldragon: 如果g大自認做管理者大公無私 為什會被其它板友申訴? 04/14 18:29
你說的如果是他版的話~這與大公無私無關喔。
是因為他版擺明自己說是"""人治"""~~~人治本身就與法治衝突。
也就是申訴的原因並不在是否法治公正,而是在違反法治卻還要叫別人守法治的人配合。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32:01
→ souldragon: 就算申訴到站長 站長判的不合你意 我猜你也會有話講.. 04/14 18:34
→ souldragon: 判決不利自己就喊司法不公 這是人性 不符法治而已.. 04/14 18:35
可惜~子玄的部分是依判例就是錯判,講法條就是沒有,過去判例也是合法。
連有明文規定出來,都承認是自己不周延的錯。 怎麼對付我跟raio的時候就沒想過
這不周延?? 何況按比例原則~y50的違規數量應該是所有人中最誇張的,還有明文規定
,小組長怎麼就縱放他??
※ 編輯: gkc (36.229.11.66), 04/14/2017 18:42:07
推 raio: 突然。間。無言。或許。ptt命理群組。本來。就。不講。邏輯 04/14 19:05
→ raio: 。吧。 04/14 19:05
※ 編輯: gkc (36.230.224.23), 04/15/2017 23:35:14
※ wearewinner:轉錄至看板 Magic_Center 04/16 00:08
※ kadone:轉錄至看板 Magic_Center 09/12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