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eternalviva: 這個國文我也是醉了 小組沒訂就按照這三項 小組長限 05/02 00:23
→ eternalviva: 制資格可沒違反這三項 順便去看看群規12-1 沒禁止就 05/02 00:23
→ eternalviva: 代表同意 05/02 00:23
→ eternalviva: 讓我醉的 還有邏輯及自己審判的勇氣 05/02 00:24
如果是這樣,當初MRZ就不會因為只用一篇公告了事就被站長永不任用了。
站長在版務版中有說得很清楚~!!
然而,細讀該公告文與置底文,發現該組規:
A. 年代過於久遠,恐已無法用來治理目前的群組運作狀況
B. 形式過於隨意(我很意外卡漫群組竟然只靠一篇歷代剪貼起來的文章作為組規,
而沒有一篇正式的、成篇章的組規文件)
C. 根本的重點是,關於試閱看板通過的評價標準,沒有客觀性可言。
很顯然的是,如果:
A. 該條文已經不符合當前群組使用狀況,與其他群組的類似規定落差過大
B. 形式上不利於使用者搜尋、理解群組規定
C. 沒有可供試閱看板板主、使用者依循與努力促使試閱通過之客觀標準
那麼,目前的規定,
等於給小組長一個只要給個說法、寫篇作文,而不需論證與客觀資料佐證的空間。
這樣的規定,跟沒有規定比起來,差距很小。
反而,有個跟沒規定一樣的規定,會讓使用者感受到欺騙。
2016年了,不,都快2017年了,
我們應該盡可能把握每次機會修改掉讓使用者感受到欺騙的(假)規定。
→ malosing: 可以請gkc解釋一下 這次你說復版後 來逛life版的是 05/02 00:26
→ malosing: 版友 那你上次怎麼說像我這樣也是復版後逛life版的不是 05/02 00:26
→ malosing: 版友啊? 05/02 00:26
上次討論的是版主投票,所以當然要以版主投票的時間點為準,過去隱版前有參與的
才能算版友。
然而今天的主題是什麼?? 是"""新增版主的複決"""耶~
那新增版主什麼時候開始施政?? 不就是4月14日開始??
所以既然要對新增版主的施政做適任與否的評價,那從4月14日起這兩個人施政期間
有親身經歷過的人當然就有投票資格和發表意見的權力。
兩者主題根本不同,當然不能混為一談。
→ u9003096: 這條文看起來,之前沒有遇到有人提複決.所以沒規定 05/02 00:32
→ u9003096: 現在遇到了 ,由小組長於小組組規訂定 05/02 00:33
問題是小組規內根本沒有新增規定。
要是他先新增了相關的規定再來舉辦,也許還OK。
而且既然是小組規,就應該要成篇成體系,所有細節也要一清二楚。
而且各版都要依循這套標準。
→ u9003096: 等於群組版已經授權小組長訂定相關辦法的權力 05/02 00:33
→ u9003096: 小組長依職權訂定沒什麼問題..因為被授權 05/02 00:34
→ u9003096: 所以相關的條件以及投票的門檻等...亦由小組長訂定之 05/02 00:35
依程序你要先有法規出來才能執行。
就像當初的公投法,也是先生出法規和規定來,才能舉辦。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00:39
→ malosing: 我問你的是關於版友的認定耶 回答的是否不對題 05/02 01:04
以我的認定標準需要有發文,登錄次數不是重點。
但既然小組長堅持登入次數,那照他的方式也不該設限。
→ u9003096: 而且大家在討論組規.您提公投法........ 05/02 01:05
你知道當初MRZ怎麼被永不任用的嗎??
就是因為以一篇公告代替正式的組規,所以才被解職。人家規定是說在(小組規)中制定
,那你就要在小組規中(確實有制定相關規則)才算有效。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08:48
→ u9003096: 問題在於,網路是開放空間,並不會因為你個人的認定 05/02 01:10
→ malosing: 所以你說那些復版後來逛的到底是不是版友 好疑惑 05/02 01:10
群組的罷免規定中就有 (曾在該版發言) 的條件,所以沒有問題。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11:50
→ u9003096: 而被評估為適當與否,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認定.. 05/02 01:11
→ malosing: 你一下子說要發文過才是版友 一下子又說復版後來看版 05/02 01:11
→ malosing: 的也是版友 不太懂 05/02 01:11
一個是我的標準,一個是按照小組長的規定所推論的合理邏輯,所以並不衝突。
然而我本來就認為小組長的門檻設定壓根就無法鑑別是不是版友。
→ u9003096: 所以組規的條文只會授權小組長訂定..若訂定不適當 05/02 01:11
→ u9003096: 閣下可以提出申請,但回到前面說的.有人認為適當 05/02 01:12
→ u9003096: 有人認為不適當,最後會變成各說各話,很多人天天在看戲 05/02 01:13
很明顯他的門檻跟他的邏輯(如何認定版友),根本邏輯上有太大破綻。
但不管如何,不合群組規定是事實。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15:22
→ u9003096: 所以回到我之前的話....維持自己的高度 05/02 01:14
→ u9003096: 哎..閣下還是不了解,邏輯上有沒有破綻不是重點 05/02 01:15
→ u9003096: 您認定的不合群組規,在未經群組長判決下,也不是定案 05/02 01:16
但白紙黑字就那樣寫,MRZ的判例也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這樣都能過,那直接恭請MRZ回來復職就好啦,因為這下他的做法通通都變成對的。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17:38
→ malosing: u大所說的其實還是那句老話 :那是你認為 群組長自會判 05/02 01:17
→ malosing: 定 05/02 01:17
→ malosing: 沒有你直接就可以判定是事實的空間 05/02 01:17
→ u9003096: 像我就認為這個條文,以充分授權小組長訂定並執行 05/02 01:17
→ u9003096: 所以在網路上,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想法 05/02 01:17
那一個事實,既然這樣MRZ就可以這樣主張,何罪之有?
還被永不任用,有些事情是事實勝於雄辯。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19:09
→ malosing: 同上 我也認為很合理 05/02 01:18
→ u9003096: 這個,我花時間和您討論這條文,你提mrz,這...... 05/02 01:18
因為MRZ的判例就告訴我們,如果標準是需依照具體組規,那就不能以公告任意代替。
不然就會像站長說的,等於縱容小組長只要給個說法寫篇文章不需客觀的佐證和具體
的標準。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21:25
→ u9003096: mrz可以自己去主張,自己去申請,跟這次複決的關係??? 05/02 01:21
關係是~依據MRZ案的邏輯,既然群組規說的是複決規定要有小組規,那你沒有小組規
卻只用一篇公告來處理,那就跟MRZ當初不依法規以公告處理的狀況完全一樣,所以無
效。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23:34
→ u9003096: 我建議閣下還是回歸條文好了...因為不一樣的兩件事 05/02 01:22
→ u9003096: 如果講在一起,大家實在沒有焦點..閣下對條文有意義 05/02 01:23
噓 y50: 讓他去唱獨角戲,降他就人來轟,你繼續加油,明天再上來看戲 05/02 01:24
你先想想怎樣才不會讓斗數版繼續經營不善吧。
→ u9003096: 應該單就條文進行討論,會比較實際一些... 05/02 01:25
文章代碼(AID): #1OAC0pmE (AboutBoards)
這篇就是MRZ案的懶人包。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26:52
→ malosing: 我也認為你一直提mrz案例 不太對題 05/02 01:26
兩案管理者的處理方式幾乎雷同,當然可以拿判例來比對。
※ 編輯: gkc (36.230.228.249), 05/02/2017 01:27:43
→ u9003096: 我明天客戶都約滿了,我最後再講一次.mrz不是因複決 05/02 01:29
→ u9003096: 這個部分被判罰,您目前訴求是複決相關... 05/02 01:30
他不是因為複決,但是一樣是犯了以公告替代正式組規的錯誤。
重點在這,事件不同,但是錯誤的方式一樣。
→ u9003096: 真心建議你,就事情本身進行討論,提到其他的不但失焦 05/02 01:30
→ u9003096: 也無助於閣下的訴求...畢竟閣下訴求的是複決 05/02 01:31
→ malosing: mrz不是單一事件 跟這複決案的關聯可說是微乎其微 05/02 01:32
→ u9003096: 去提管理方式芸芸.....對閣下訴求並無助益 05/02 01:32
→ antiasus: u9大,就放著讓群組長處理吧.夾七雜八很正常... 05/02 01:32
→ u9003096: 至於斗數版經營善不善,似乎也沒有相關規定要版主衝業績 05/02 01:33
→ u9003096: 畢竟這是在國家研究院下面的版...還是以學術為前提 05/02 01:33
※ 編輯: gkc (36.230.224.194), 05/02/2017 01:52:55
噓 y50: 都洗完澡還完喔,U大去休息免傷了精神。 05/02 01:54
沒人來討論,是有什麼學術研討可言?
還有樓上這位你還是少出現吧,不然看到你就會讓人聯想到斗數版的經營慘況。
※ 編輯: gkc (36.230.224.194), 05/02/2017 01:56:18
→ y50: 至於命板的事不需不受歡迎帳號多操心,你的身分多費心惹哈哈 05/02 01:56
造成費心的原因不就是某人的慘況造成?
※ 編輯: gkc (36.230.224.194), 05/02/2017 01:57:16
→ y50: 我就是想讓他沉靜一段時間怎樣?是你板主還是我啊,不歡迎帳號 05/02 01:57
版風是版主獨裁決定?
如果要沉靜,請個小學生來當版主也做得到。
但版上有人罵做得爛、很糟糕、人治等等就非常不應該了。
※ 編輯: gkc (36.230.224.194), 05/02/2017 01:59:21
→ y50: 哈哈哈哈真好玩......管好自己的工作,命板不需不受歡迎關心 05/02 01:59
講不出話,只好顧左右而言他了?
※ 編輯: gkc (36.230.224.194), 05/02/2017 01:59:53
→ y50: 我就想先降經營,好爽....晚安安小罐罐 05/02 01:59
在版上被罵作很爛,還可以好爽,確定真的是來當版主?
※ 編輯: gkc (36.230.224.194), 05/02/2017 02:00:55
噓 y50: 我一直想學習你在龍珠板的風格ㄝ,人治喔?沒人說ㄝ,哈哈哈 05/02 02:02
→ y50: 大家都來信鼓勵作的很好,唉跟你談話無趣,你繼續喔小罐罐88 05/02 02:05
對啊~祝你的公司也經營得跟斗數版的現況一樣好。
顧客人氣相信也可以跟斗數版的人氣一樣傑出。
※ 編輯: gkc (36.230.224.194), 05/02/2017 02:25:09
→ malosing: 最後回應y版主的這段話是不是有點超過? 05/02 02:27
我是稱讚耶,怎麼會超過? 他不是自認為做得很好? 那稱讚他何妨?
※ 編輯: gkc (36.230.224.194), 05/02/2017 02:29:28
→ malosing: 可是你說的話跟他認知應該是不同他吧? 05/02 02:42
→ malosing: 你在前面已表示過 life版經營不善 現在說別人的事業 05/02 02:43
→ malosing: 跟life版一樣 這樣應該是攻擊了吧? 05/02 02:43
對於他說的話,我改觀了不行?
噓 Derek324kimo: 這樣的鬧劇到底要演到什麼時候... 05/02 03:18
→ NohohonZoku: 就笑一笑,每天都有好心情有益健康。:) 05/02 03:20
→ NohohonZoku: 就像先前u大所說,如果要一直偏離討論的問題,申訴越 05/02 03:30
→ NohohonZoku: 多也只是浪費時間。 05/02 03:30
推 raio: 不不不,在下認為,只要立場不同,話語就會被認定為攻擊。 05/02 03:39
→ raio: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申訴自己的,別人就不要插嘴了 05/02 03:40
→ raio: 然後最好是,人身攻擊的申訴就免了,免得越搞越糟糕 05/02 03:40
→ antiasus: 你要不要先去道德勸說授權書貼在板上跟被授權的人? 05/02 09:45
噓 y50: 原PO你費心了,這穿越PTT全是為了你,任何事沒比這個重要爽吧 05/02 13:33
→ y50: 板友寫信說我治理好棒,尤其處理不受歡迎者,信你要看嗎??? 05/02 13:34
→ y50: 要得話留個話,轉信件給你,你先去找個工作,事業你哪懂啊ㄎ 05/02 13:35
哪些版友我隨便想都知道是誰,不過就像砍八田與一的頭,也一定會有特定族群叫好。
所以你要認為好,我也沒意見。不過找工作的話不勞你費心,如果我的人生經營得跟
現在的斗數版以及貴公司的經營一樣傑出的話,或許我需要煩惱找工作這件事。
※ 編輯: gkc (36.229.17.214), 05/02/2017 14:58:03
噓 y50: 你的人生你的命盤.唉,只能說一事無程悲慘一片,費你心喔噁吐 05/02 14:58
對啊~我應該像LIFE版和貴公司的經營成果看齊,另外是一事無"成"喔。
另外,我也不認為以閣下的功力來指點我的命盤有任何說服力。
→ y50: 命板我花一點點功夫就很棒了,不爽來跟我選版主,啊你不行ㄎ 05/02 15:00
→ y50: 命板好不好,不受歡迎者我只是當耳邊風,真的還念你ㄝ,沒算 05/02 15:02
→ y50: 到有今日吧,當初你不該提醒我申述的,真是自己挖坑哈哈哈哈 05/02 15:03
對啊,我也覺得很棒,相信貴公司的績效也跟斗數版一樣棒。
尤其獲利數字更要跟斗數版的傑出人氣看齊。
→ y50: 要來去開會了,記得去找工作喔罐罐,真心關心罐罐你ㄝㄎㄎㄎ 05/02 15:04
都跟斗數版一樣傑出了,應該不用開會了吧。
※ 編輯: gkc (36.229.17.214), 05/02/2017 15:08:13
噓 y50: 是一事無前程喔.解讀清楚,給人看都說爛盤,心有戚戚焉罐罐88 05/02 15:10
沒有這種國文用法喔~給人看,如果那些人功力連你都比不上的話,那聽聽就好。
還有,對啊,我的盤如果沒有像斗數版現在的經營績效和經營者一樣的傑出。
那還真的是比較爛,甘拜下風喔。
※ 編輯: gkc (36.229.17.214), 05/02/2017 15:16:31
→ NohohonZoku: 良心建議,改去女板經營或許更好發揮喔,只是不能打 05/02 15:27
→ NohohonZoku: 「第一名師」那段自介了。 05/02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