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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曉得這跟本次討論有何關係?? 再來依據你下面的事件,大家都知道結果的事,何必在問題類文章內偷渡 批評?? ※ 引述《flower2046 (東兔西烏)》之銘言: : 關於 gkc冠元大師的事件,從2014年就關注到這個事情,從頭到尾很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 , 冠元 對斗數的熱情無庸置疑,但是紫微斗數是誤你十八年,還是悟十八年 ? 我不知道 : 。 : 爭 議 : (以下事項 都有證據 ) : 1.冠元以名片檔、簽名檔推銷自封自己為 PTT紫微斗數版 (Life版)的第一名師 請問簽名檔說自己是第一名師原來叫做違規喔?? 那這顯然過於文字獄。 不然難道你在你家說你是PTT超級高手,我們也要把你拖出來槍斃?? 光這點就跟言論自由有很大的問題。 : 2.在Life版 要求 指名論命 指名是我還沒在LIFE版發跡以前就有的傳統,討論區版也一樣,這點就是不實指控了。 何況我還沒特別要求指名。99.99%的狀況是版友自己指名。 : 3.要求 別的命理老師 不可回覆指名他的文章 那這點你還是沒有弄清楚LIFE版的歷史,精華區裡有收錄2012年時,版上就曾經 有過同時指名多位老師的爭議,所以a版主有訂版規說,如論命老師不希望指名多 位老師,則請版友不得指名多位老師,應尊重論命者的習慣。 所以過去本來就有相關的規定。 祥見2012年末的事件。 : 4.私信要求版友 刪除給其他老師的回饋文 很抱歉,這部分我不認為把水弄濁,有助你把事情弄清楚,我的文章下面寫的 很清楚,我要求刪除的是(1.占星鬧版文 2.廣告違規者的文 3.曾在本版騙色者的文) 所以問題在於,為何小組長沒有將這些人繩之以法,以致於在LIFE版大辣辣違規。 而我只是基於版規建議使用者而已,何況這本意是為了維持版上的規定也沒有違規 ,因為人人有基於正當理由建議的言論自由。 : 5.因Life板面爭執,站外 「提告」多位板友 ( 據我所知三位以上 ) 很抱歉,這點就是你完全造謠,能不能拿出證據?? 反而我還曾被跟你共事的y50告耶,而且還真的事LIFE版面的爭執,結果偵查庭 不起訴我。 : 6.在站外連結ptt Life板,佐證自己論命功力,收費開班授課 站外連結 ptt LIFE 版是什麼?? 如果你要說開班授課,小組長自己不是更多?? 重點是,正是為了遵守規定,所以才只在外部網站提到,而且還不是直接利用PTT資源 ,加上大家都是依照組規來行事,現在判例也證明過去這不違規,我也是參考諸多版主 的做法後,為了遵守規定,才這麼做。有不合規定?? 現在連小組長自己都承認他的規定未盡告知義務,之前還寫信來說我的做法是對的。 而且如果這是違規,那他應該先將規定訂好,然後來信告知,我也一定配合,然而, 他不但規定沒訂好,又沒告知。 以站外來當依據,這跟隔空水桶沒有兩樣。 不然依據你這點,八字版主、塔羅版主又該怎麼說?? : 7.開班授課內容以Life板的曾經論過的命盤為教材 在網站上公開的資訊本來就可以引用,何況除非當事人反對,不然這點本來就沒有問題 。命例本來就是給人用來研討用的。 : 8. 出版 紫微斗數書籍,列舉「全國熱門網站紫微斗數第一名師 (指名論命超過兩千篇) : 」字樣 然後呢?? 群組長上次都說要小組長將權力限縮在命理小組,不得無限上綱。 請問寫""""全國熱門網站""""問題在哪?? 我有說PTT嗎?? 更別說說出命理小組。 提這點就跟群組長上次提到的問題,過於擴張權力。 : 9. 在 Magic center 申訴 過程中,多次用詞不當 羞辱 小組長,涉及人身攻擊 我怎麼覺得這個(不受歡迎人物)才是最大的用詞不當加人身攻擊?? : 10. 在 Aboutboard 板申訴 過程中,多次用詞不當 羞辱 小組長,涉及人身攻擊 : 以上這些歷程不是三個月或半年,是三年 ! 而且這三年 小組長不是沒有提醒、警告。 : 所以這樣的判決 非常合理。 請問小組長有任何一封類似寫給八字版版主的告知違規信嗎?? 有的話請他PO出來,不然這就是不實指控~!! 反而我收到的信是小組長說 1.(我的做法是對的、他是錯的) 2.(我跟雲昇的做法是對的) 3.(還說沒有諒不諒解只是路線問題) 這些證據都還在版上,要一一再拿出來嗎?? 所以這段等於是誤導大家。 重點是,上面這一切,通通沒有具體法規,這才是問題,法治不是說你認為有爭議 就可以任意宣告他人不受歡迎全組水桶。 不然就跟八卦板眾說的(個人黑名單條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83.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495433211.A.658.html ※ 編輯: gkc (114.36.83.50), 05/22/2017 14:20:32
malosing: 閱 05/22 14:20
aki0530: http://i.imgur.com/lsb2T6E.jpg 05/22 14:37
aki0530: 這叫沒說PTT嗎? 05/22 14:37
他說出版書籍,請問這是出版書籍網頁嗎?? 另外真要說,這個版位也不是我PO的,是合作單位推廣,PO上去的。 雖然是外部網站,事後我也發信請他撤下來,請問有問題?? 更不要說這是出現在比2015更早的時候,那時候連外部網站相關規定都還沒生出來 任何一句話,反而當下時間點不久,我還收到小組長的站內信,聲稱: (我的做法是對的、他是錯的,我的方法可行)~!! ※ 編輯: gkc (114.36.83.50), 05/22/2017 14:44:07
aki0530: 這是合作單位的問題, 至少廣告呈現如此 05/22 14:43
aki0530: 若你認為不當, 大可在第一時間就要求修改 05/22 14:43
所以呢?? 先討論的是當時的判例和法規,外部網站是否有違規?? 再討論,小組長自己都來信說(我是對的、他是錯的,我的做法可行)。 如果他來信告知這將列入法規,請我修改,我也會配合。 但事實並非如此,結果還是我自己主動要求撤下的。 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以前的論命收費網站一樣提到PTT,還被W版主砲轟你忘啦?? 所以我們兩人都是文盲看不懂規定?? ※ 編輯: gkc (114.36.83.50), 05/22/2017 14: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