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Board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上一篇詢問群組長(依據哪一條群組規)刪除我跟kad的文 結果等了這麼多天你的回覆竟然是~ → sitos: 兩篇文章皆仍有針對個人行為進行討論的部份, 07/30 23:02 → sitos: 故依 #1PIgiBou#1PIhICic 公告之說明進行刪除。 07/30 23:03 結果我還真的去爬這兩篇公告 結果根本就沒有相關法規 你在這兩篇公告中寫 置底公告 #1Oq_YvKe (AboutBoards) 已經說明: 4. [討論]、[問題] 類文章僅針對組務方面提出問題或發表討論,不針對個人行為討論, 同樣禁止利用討論與問題對其它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人身攻擊將從嚴認定, 若有違規情事,會先給予警告,若警告後仍繼續進行人身攻擊,將水桶一週。 #1 表示你還是沒有正面回答到我們的質疑 我是問你在文章當下的時間點 ( 群組規中哪一條有規範{建議類文章} )? 結果你的回答似乎答非所問 你說依據這兩篇公告 但這兩篇就明明寫著[討論]、[問題]類文章 而不是[建議]類文章 所以請群組長針對問題回答: 當下時間點 (哪一條群組規有規範建議類文章)? 請不要再拿不切題的[規範討論和問題公告]來當答案 不然就是張飛打岳飛 #2 群組長至今的公告仍是使用討論和問題類的規範來刪 [建議]類文章 這擺明了就是張冠李戴依法無據 這樣豈不等於違法刪除我們的文章 但偏偏這些文章都是跟前小組長有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7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501435406.A.CB0.html
eternalviva: 建議類 XDDD 不如創一個人身攻擊類?? 直接去檢舉群組 07/31 01:49
eternalviva: 長了啦 違法刪除你還能忍^^ 07/31 01:49
請問依據判例來發問 哪裡人身攻擊? 我問何時將子玄拔除全職永不錄用 難道不是依據MRZ的判例來發問? ※ 編輯: scop28 (1.163.172.28), 07/31/2017 02:08:35
eternalviva: 你都知道你自己是在問了 就是問題類啊 還建議類咧 07/31 08:17
malosing: 就老招式 借標題而撰寫其他種內文 07/31 08:37
malosing: 群組長又不是看不懂 07/31 08:38
gkc: 樓上,可是人家後來改建議,之後標題就從為何不將子玄拔全職 07/31 14:57
gkc: 改成""應該""將子玄拔全職,既然人家標題都從問句改成建議的 07/31 14:57
gkc: 的說法,那就不再是""問題"",很合邏輯。 07/31 14:58
gkc: 從(何時)改成(應該),本來就是從問句改成肯定句。 07/31 14:58
gkc: 28一開始的標題也許真的是(問題),但後來確實是(建議)。 07/31 14:59
canandmap: 群組長問號.jpg 08/15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