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nLi: 因發生地為AboutNew看板,並非小組所轄看板 04/23 22:48
→ IanLi: 是否可以改為小組在群組板進行申請,而水桶影響答辯一事 04/23 22:49
→ IanLi: 也請群組長是否可以進行通融解除水桶以簡潔程序,謝謝 04/23 22:50
推 Jasy: 若無法提前解桶,則建請群組長裁定暫停程序,待出桶後再到群 04/24 07:13
→ Jasy: 組板說明。 04/24 07:13
推 JustSad: 簡單說~一碼歸一碼,那是警察局到案說明。 04/24 12:03
→ JustSad: #類似 04/24 12:03
→ JustSad: 除非他被水桶的原因是「因為多重帳號」~否則是兩件事。 04/24 12:04
→ JustSad: 因為其他案件被通緝無法到案說明,所以解除他的通緝令? 04/24 12:05
→ JustSad: 我不懂你們的邏輯!那是不是以後任何問題都能先解水桶? 04/24 12:06
→ JustSad: 到案說明解釋比較重要~ptt沒有私信功能?程序正義不重要 04/24 12:07
→ JustSad: 反正重點是讓上面的人看得懂,其他事情都可以擺一邊? 04/24 12:08
→ JustSad: 其次,ptt送多重帳號的,你們可以去看看到案解釋的有幾個 04/24 12:09
→ JustSad: 補充程序是:「私信」請他來說明,72小時後「不論有無」 04/24 12:14
→ JustSad: 再提出申請~文言文看不懂,白話文就是: 04/24 12:15
→ JustSad: 轉發原文、或重發私信,請他說明是否多重帳號~不論結果 04/24 12:16
→ JustSad: 72小時後才可以到多重帳號部申請查多重帳號 04/24 12:17
推 hateOnas: 不是吧 他已經說明是他老婆帳號 只要另外一個帳號也說明 04/24 13:06
→ hateOnas: 就已經符合程序可送 所以寄信給兩個 另一個可說明 04/24 13:06
推 hateOnas: (ID: GORDONBROWN) 新加坡板在我主理期間迎來歷史巔峰 04/24 14:25
→ hateOnas: 這真的是共用帳號了吧 04/24 14:25
推 hateOnas: 共用帳號 找PTT 也沒用了 04/24 14:27
推 JustSad: 如果是~原本重新連署就沒事,現在搞到看板還沒成立~ 04/24 14:46
→ JustSad: 先賠兩個帳號,真的是武界奇蹟,人才中的人才! 04/24 14:47
→ JustSad: 然後未來只要美股板成立,他手上的帳號不能申請當版主~ 04/24 14:48
→ JustSad: 沒事惹一堆以後盯著你,想苟活只能低調裝死搞自閉,杯具 04/24 14:53
→ JosephChen: 因應答辯需求,且此水桶時間較短,水桶已取消 04/24 20:03
→ JosephChen: 請通知兩位當事人到本板答辯 04/24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