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ghtever: 不用你擔心,做為員工並且也接過詐騙電話,我個人心裡05/14 23:56
→ nightever: 負面情緒也很多。但我不是資訊部門你是想從我這給你什05/14 23:56
→ nightever: 麼說法跟解法?由衷歡迎你從現在開始把焦點轉移到對資05/14 23:56
→ nightever: 安問題的關注上05/14 23:56
只是他表明無法回答資安問題,然後我才轉而請教博客來清潔阿姨事件的問題。
所以我整理其言論紀錄,向他請教出版第一大通路博客來的問題,
有涉及其個人私生活嗎?
沒有吧。那麼既然沒有涉及其私生活的個人資訊,怎麼能夠叫"人肉"呢?
至於比較有爭議的可能是股票板的那一篇,但那一段一樣有其脈絡。
因為他先批評了MOMO,但又投資了MOMO的母公司富邦金,表示其應該對MOMO有些看法。
MOMO是博客來的對手,所以想知道他對同業最大競爭者的看法,也是合理的好奇。
至於持有多少股份,個人有多少財產,根本就不是我發文的重點。
我原本發文有說,你既然認為MOMO對出版業是惡霸,為何又看好投資其母公司。
因為這個問題的確不是那麼重要且有點拐彎,所以我也把那段給刪了。
但我的原意確實是要請教身為博客來員工的這位n大對競爭對手MOMO的看法為何。
綜合以上:
僅是整理對方關於業界的相關言論,再基於那些言論推測其在業界的領域及地位,
進而再請教有關業界的問題,並沒有侵犯其隱私,這樣真的稱不上所謂「人肉搜索」。
更不用說是對方先在我的文章底下給予激勵和線索,我才因此有了上述整理的動機。
整個討論發生的脈絡是如此。
至於「人身攻擊」的部分就更不成立了,
大家可以仔細看一下我的原文及我在對方回文底下了留言,
我的用字遣詞當中沒有任何一句話、一個字是攻擊或污辱性字眼。
反觀對方在其文章中我"噁心"、"孬種"、"宵小鼠輩"、"變態斯托卡",
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污辱的人身攻擊,這些用詞在法院過往的案例上都很容構成違法。
那板主怎麼會反過來以人身攻擊的理由來處分我呢?完全顛倒了吧。小智螺旋丸(誤)。
再強調一次,使用人身攻擊字眼的是對方,不是我。
但我承認原文的確可能會使部分人不高興,但並不是因為我的原文有攻擊或肉搜行為,
而是因為我提出事實和問題可能不容易回答。
但論點是否正確好壞,大家可以有各自看法,但要說人身攻擊卻沒有的。
打個比方:
在網路上和網友討論的過程中,得知對方有唸過碩士,並且還透露論文題目的線索。
那麼如果我透過論文檢索系統查到了相關論文、並透過年份的篩選,
推測搜尋出那位網友的論文。也順便得知對方學校,那麼這樣算是"人肉搜索"嗎?
接著若又對於該網友的論文提出疑問或評論,那樣算是"人身攻擊"嗎?
一樣的道理,只要是基於公開的資訊、重點在討論議題而非個人,
應該就沒有所謂"人肉搜索"或"人身攻擊"的問題。
另外還有一個所謂「威脅」的部分,也是過度不當的指控。
本人身為博客來的長期會員,很直覺地想到洽詢客服信箱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板主也說那與他無關,我也認同。那既然板主都認為無關,是能"威脅"甚麼?
更何況身為會員利用公司客服,本來就是個人合法合理的洽詢途徑。
以上是對於我個人行為的一個說明及辯護。
在來是關於板主作法的部分,在完全沒有具體板規的依據之下就給予水桶和退文,
群組務的nknuukyo大也說了這種做法是有爭議的。
那麼在有爭議的情況下,為何仍要犧牲板友的權益呢?怎麼不是請板主更改判決呢?
這個也是非常弔詭。因為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判決根本沒有可預見性。
更何況板主還動用退文的處分,不只影響到書板,還影響個人在他板的發言的權益。
而且說實話,書板人已經不多了,最近能夠帶動活絡討論的板友,我是其中之一。
最近最長串的關於圖書定價秩序法的討論,就是在下我先發起的。
而且在和網友的討論過程中直接或間接促成他人買書,個人有兩次經驗,都有紀錄的。
出版自由也是言論自由的一環,言論自由越活絡的社會,出版業也越興盛。
而為了和諧、維穩的禁止作法反而才是箝制文化發展。
群組務板主nknuukyo大在#1aRjjJlr (AboutBoards)說:
"與其說板主或更上層的幹部是法官,有時候更像幼兒園的保母,
必須常常思考這個園區內的文化形塑。"
但個人認為,文化的形塑不應該是透過抑制的方式,而應該是要有百家爭鳴環境,
讓大家透過言論自由都有表達的機會,由廣大的群眾市場共同形塑。
畢竟我們這個平台是批踢踢,是學術性質的平台,應該是大學校園而非幼兒園。
因為在言論壓抑、思想貧乏、創意枯竭的環境下,只會形塑出文化沙漠。
雖然說管理者要做出細膩的裁量會比較辛苦,但在方便管理與風氣自由之間,
還是懇請板主及群組務的大大們,多辛苦一點點。
多一點思辨,才能有文化的進步。
那麼以上申訴主要的訴求就是希望板主能更改判決,
因為在毫無板規明文的情況下,實在沒有理由以退文的方式影響使用者在他板的權限。
畢竟群組務nknuukyo大自己都承認沒有明文的處分有爭議了,
但我還是蠻體恤板主rehtra大有辛苦之處,並且又要面對群眾壓力。
最後希望透過以上的申辯,能夠大家一起思辨,
讓我們為言論自由及文化形塑爭取多一點空間。
板主大、群組務大,大家都辛苦了。
謝謝大家。
是否已向小組長私信反應/寄送系統時間:
(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小組長需在一周內答覆)
是/Sat May 20 17:26: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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