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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務的判斷如下: 原因事實部分: 此案事實的界定相當特殊,然而文章內容的性質上似乎更接近於閒聊, 所以從請益或情報分類,都有點勉強, P板主說出於證交所的資訊較適合用情報分類, 但其實不能解讀成修正為情報=形式補正=沒事。 既然不能看成形式補正,自然從行為的初始點做判決也是比較合理的思考方向。 因為不同看板經營的文化方向不同, 以股板來說,接近抱怨或閒聊的文章若用了這兩種分類可能易使板眾失焦, 所以板主方的考量係其來有自。 出於J板友此篇發文似無惡意且樂意配合修正, 原因事實也相當特殊,證交所遲延的緣由情報也不是一般人能掌握到的情報, 所以就水桶期間,【板主方可考量是否仍有權衡的空間,不一定需要罰滿一個月。】 然而,未來這類型的特殊模糊地帶, 即使形式類似請益問題, 如果內容類似這樣,而被板主視作閒聊,群組務是會完全尊重組務及板主的判斷。 至於水桶折抵,這種思路於理無據,不合現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3.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734491949.A.1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