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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udete (芬芳)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dreamysky 包庇暴力言論! 時間 Wed Dec 7 18:31:55 2011 ─────────────────────────────────────── ※ 引述《dreamysky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之銘言: : 「有沒有人要得而誅之陳水扁?」是那一國的華語文法句型? 「台北的天空好希臘!」、「你好馬英九哦,這麼愛說謊!」等等 都不符合一般文法規範,但確屬華語無誤,語言不是死的,請尊重文化創意! : 『有沒有人...』其中一意為『鼓勵』,表示其中有很多意不為『鼓勵』阿! 只要有人接收感應到其中鼓勵之暗示誘導訊息,就極可能發生危險,豈是鬧著玩的? 為何總不能替同胞安危著想?難道真的非藍族類、其心必異、其身可戕嗎? 真的很心寒…人性到底怎麼了… : 敝版不論是前總統還是政論家,只要是政治人物、公眾人物都很寬鬆 : 文章代碼(AID): #1Ck4ofR_ (HatePolitics) : 文章代碼(AID): #1C7s3Yr- (HatePolitics) : 文章代碼(AID): #1C6suN0n (HatePolitics) : 還有眾多被淹入過往塵煙的文章 : 仁兄,您不可以換了ID就換了腦袋阿! 那些言論完全沒有「施暴字眼」,頂多是「嫉惡如仇」式的「笑料」或「恨意」, 你到底要胡亂類比、混淆視聽到什麼時候? 何況誑稱聖人的馬英九、王建煊,可是權傾朝廷的總統與院長,尚且嚴厲批判而已, 金恆煒區區一介平民爾,是有掌控權力並像他們以萬民為芻狗,而該當暴力相向嗎? 真相是:#17-yv-e0 (L_SecretGard) 討論串     #1BmqBVsv (L_SecretGard) 討論串、#1Brosqk_ (PttLaw)     #1Ctc8rEN (HatePolitics) 膽敢質疑當今聖上、第一「皇室」的馬英九與周美青的司法醜聞,水牢之災! 政黑板真的言論尺度很寬鬆嗎?有啦,對待(付)綠營超寬鬆,喊打喊殺可也! : : 你上台之前,明明政黑板就是黑特政治公眾人物「及其支持者」(政治行為之投票選 民) : : 你(們)當時為何完全忽略而只為強浸綠板友水桶? → #1DC4AH21 (About_Life) : : 你又為何完全忽略政黑板只能黑特政治公眾人物,(侮辱、誹謗,告訴乃論,文責自 負) : : 但斷不能對其有「施暴言論」之基本法律常識?(煽惑犯罪、恐嚇危安,非告訴乃論 !) : → #1DC4AH21 (About_Life) 又與我何干? : 兩次都舉自己的案例,一個在組務一個在群組務 : 有這樣偷渡自己的判例的嗎? 帳號看清楚好嗎? : 而且...還都跟我沒有干係~ : 笑話! 怎麼沒關係?那件你是做球給板主殺的檢舉人欸! → #1DC4CDva (About_Life) 就是因為你的關係,政黑才限縮、箝制言論成不得黑特貪腐政黨的幫凶共犯支持者, 如今撇得一乾二淨啦? : : 對公眾人物就可以喊打喊殺哦?什麼觀念啊! : : 教唆傷害,罪同傷害,誰在跟你類比? : 那您去告該板友嘛~講得好像是法官似的 不用!請你現在去問你的母親, 金恆煒的母親若看到你縱容對其愛子施暴之言論, 同為母親的心情會有多憂、多痛!!! : 政黑板的確就是『政黑板就是黑特政治公眾人物』 : 金老本來就是政治公眾人物阿~不要偷渡他變成支持者,謝謝! 你是要閃躲逃避幾次?「HATE」的定義包含「VIOLATE」嗎?請舉證! : : 板規改版也都大同小異。何況即便一模一樣的同一條板規, : : 你對藍友也是迴護備至,對本人又是刻薄相待! → #1Eqyu5Ls (About_Life) : 請不要忽略你有刪改推文的事實 你才故意忽略碰到藍友,標準就丕變的事實, 他的行為在你的認知裡,「更是不予允許」,比我嚴重反而沒事! : 另外您的申訴在在Geminiman的判決中,是駁回的 : 文章代碼(AID): #1ElLqPca (L_SecretGard) 前小組長謊稱說我承認「竄改」,嚴重背離事實,錯的是他,不是我。 : 請不要鬧,謝謝! 誰在鬧 → #1EtoOWWE (HatePolitics) 你自己才真正帶頭違規刪除整行推文,我還不過訂正自己一個錯詞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