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OT1077:恩 我還以為會有甚麼回文呢...結果只有這樣... 07/28 17:54
→ luminosa:真的嗎?你加重誹謗我對你人身攻擊?就只會這樣? 07/28 17:54
推 VOT1077:喔 加重誹謗...恩 聽起來很嚴重.... 07/28 17:56
→ VOT1077:此案已於前文回應 不多說了 07/28 17:57
→ bbbing:我真的要告囉,你還不投降嗎。...我真的真的真的要告囉! 07/28 17:57
→ luminosa:兩回事!我哪字哪句人身攻擊,不敢舉證是不是? 07/28 17:57
→ VOT1077:那個誰誰誰 不要拉他阿....^^ 07/28 17:58
→ bbbing: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中略)要告囉!!!! 07/28 17:59
→ VOT1077:舉證...恩 你看不到的 ....不代表 其他人沒看到.... 07/28 17:59
→ luminosa:所以其他人看到了什麼?你根本隱匿而不敢給其他人看啊 07/28 18:02
→ luminosa:判決文為何不敢保留原文?就你一面之詞 不敢平衡報導啊 07/28 18:03
推 VOT1077:不敢不敢不敢....除了不敢還有沒有別的阿?? 07/28 18:03
→ luminosa:做人做事光明正大、坦蕩磊落有很難嗎?你在心虛什麼? 07/28 18:04
→ luminosa:又來了,不敢舉證,不敢面對實質爭點,又想故技重施, 07/28 18:07
→ luminosa:指導群組長在程序上就先封我喉,除了不敢還有沒有別的啊 07/28 18:09
推 VOT1077:有 打哈欠~ 阿~~來去看球賽~掰掰 07/28 18:09
→ luminosa:大家看到VOT1077什麼德性了沒有?當初誰投贊成票的? 07/28 18:10
→ luminosa:判決文不用舉證被告罪證欸!罪狀隨便法官胡謅瞎編欸! 07/28 18:12
→ VOT1077:其他 我想沒必要再去搭理你的情緒性言論了 07/28 18:21
→ VOT1077:撤 07/28 18:21
→ luminosa:你少在那裡一再栽贓我情緒性言論啦 07/28 18:23
→ luminosa:權力在你手上 你違法濫權當然也能故做優雅 政客看多了啦 07/28 18:26
→ luminosa:問人配不配做什麼職位就要判刑三十天 共產黨是不是 07/28 18:30
推 ganbaday:小芬都不用上班上課嗎... 07/28 18:56
→ HelloLadies:本座可以小聲的問一下,怎麼最近某人都不敢說愛逼西啥 07/28 19:36
→ HelloLadies:還是某人已經和誰變成好朋友了? 07/28 19:37
→ bbbing:小g你這樣洩漏了他們國家機密 07/28 19:38
→ luminosa:不敢理性面對訴訟爭點,證明你才是情緒性判決啦! 07/28 20:36
→ kathpope:分靈體都不用上課上班嗎??? 有疑問+1~ 07/28 21:00
→ bbbing:樓上也跟著洩露了他們的國家機密 07/28 23:08
→ f78:他上來PTT工作啊,賣東西兼法律顧問 07/28 23:21
※ 編輯: luminosa 來自: 36.225.104.111 (07/30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