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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經詢問板務站長 okcool ,同前法務 JasonBourne 意見, : 若小組長同時為該板的板主,同屬看板管理者一方,需利益迴避, : 由群組裁決該板之申訴案件。 : 案例一有解釋錯誤之處,請見諒。 : 若該板僅有一位板主,可援引 : #1Ck8NgEt (About_Life) [轉錄][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 小組長代為處理 」 :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 請問群組長 : : 小組長擔任看板板主 對於自身的申訴案 小組長應該迴避 : : 那 : : 小組長擔任看板板主時 該看板其他板主之申訴案 : : 小組長是否需要迴避由群組長裁定? : : 有看到 beauty 看板 其他板主之申訴案 群組長迴避請板務站長下來裁定 : : 或是有的人直接到板務站漲板 請站長裁定的案例 : : 但是 最近一年 也有看到 某小組之小組長 沒有迴避 的案例 : : 2012 : : ● 5283 s 212/01 luminosa □ [申訴] VOT1077說板主可判自己被檢舉案不用迴避 : : ┌─────────────────────────────────────┐ : : │ 文章代碼(AID): #1GkY4dvi (About_Life) [ptt.cc] [申訴] VOT1077說板主可判?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_Life/M.1354375463.A.E6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3 Ptt幣 │ : : └─────────────────────────────────────┘ : : 2013 : : ● 5477 1 8/25 Jaies □ [問題] 小組長迴避問題 : : ┌─────────────────────────────────────┐ : : │ 文章代碼(AID): #1I6FD61I (About_Life) [ptt.cc] [問題] 小組長迴避問題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_Life/M.1377366854.A.05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 : : └─────────────────────────────────────┘ 群組長 依照 ┌─────────────────────────────────────┐ │ 文章代碼(AID): #1JrzpA9B (BoardCourt) [ptt.cc] Fw: [申訴] 不服表特版版主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ardCourt/M.1406655690.A.24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690 ! 9 7/30 neris 轉 [申訴] 不服表特版版主ffwind之判決
mousepad :本站因管理人力因素,由組務人員兼任109.52.134.95 07/30 03:33
mousepad :板主情況所在多有,小組長、群組長並109.52.134.95 07/30 03:33
mousepad :不需要迴避所任板主之看板的申訴。109.52.134.95 07/30 03:33
mousepad :況且小組長、群組長不管是否擔任看板 109.52.134.95 07/30 03:34
mousepad :板主,一般而言都較一般看板板主(即109.52.134.95 07/30 03:34
mousepad :使其所任板主之看板的其他板主)有109.52.134.95 07/30 03:35
mousepad :不同的位階與考量,因此若非其本人受109.52.134.95 07/30 03:35
mousepad :申訴,不需要迴避其所管理看板之其他109.52.134.95 07/30 03:35
mousepad :板主受申訴的案件。109.52.134.95 07/30 03:36
mousepad :是故,本案請G群組長/小組長直接受理109.52.134.95 07/30 03:36
mousepad :並自為裁定即可。109.52.134.95 07/30 03:36
現在小組長不用迴避了? 站務站長講的是"一般" 這樣真的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情況發生嗎? 是不是可以至站務站長板詢問兩位站務站長的意見 還是那樣算是特殊情況可以上訴?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31.1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_Life/M.1406696262.A.41C.html ※ 編輯: hateOnas (114.45.31.151), 07/30/2014 12:58:41
GeminiMan:兩個站長給的解釋確實不太一樣,可能得再問看看。 07/30 14:26
最新發現... 根據 站方規定 作者 okcool (五百瓦陽光男孩)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時間 Sat Aug 27 23:37:36 2005 ───────────────────────────────────────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本權力義務規範制定於1998.08.07 於2005.08.27群組長會議通過第一次修正 (3)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板務站長 mousepad 的判決沒有照規定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9.54), 07/31/2014 14:49:02
AskWhat:說顛倒了吧!!照這權利義務規範,小組長與版主為同一人,才 07/31 16:15
AskWhat:需要迴避。除「該看板之版主」為該組長時 不等於 該組長為 07/31 16:22
AskWhat:「該看板之版主」。 07/31 16:23
AskWhat:除「該看板之版主」為該組長時的版主,應該是「涉及版務爭 07/31 16:27
AskWhat:議」的那位版主。這樣的解釋是合理的,因為若板務判決是他 07/31 16:29
AskWhat:判決(或是被申訴的是他),若這位版主剛好也是小組長,就 07/31 16:34
AskWhat:應該迴避,因為總不可能自己身為小組長,否決自己身為版主 07/31 16:35
AskWhat:所下的判決,或是自己身為小組長判決也是自己的版主。 07/31 16:37
AskWhat:個人認為 板務站長 mousepad 以 小組長本身有無受申訴 來 07/31 16:40
AskWhat:做是否需要迴避的標準,尚屬合理。 07/31 16:41
你說的是一定要迴避的 我認為我的解釋也是合理的 該看板有兩位板主 看板寫的板規是合議制 那裁決得就應該 "利益迴避" 利益屬看板 不是嘛 ※ 編輯: hateOnas (118.166.249.54), 07/31/2014 16:49:44
AskWhat:嗯!!既然連站長的解釋都有所不同,那就只好等站長們再作統 07/31 17:31
AskWhat:一的解釋了。 07/31 17:32
Fengyeh:雙英精彩連線,建議採取批踢踢潛規則的見解來辦理如何? 08/02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