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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L7aN7XE ]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公告] Enter1942請確認最終處理 時間: Fri Apr 3 15:48:16 2015 公告: 請Enter1942確定 #1L4Lmb_n (HateP_Picket) 是否為貴管最終判決 如確定,請至組務推文確認,以利組務對本案後續處理。 如未於原判決時間內簽證,均視為最終判決確定。 說明: 1.Violation從未限定使用者只能直接從版面上轉錄文章過去 2.HateP_Picket的管理者所訂版規要求除了組務版,並不允許轉文到其他版~ 3.另版規以30天起算之處份可列為輕微? 4.綜上所訴,哪來的輕微違規?且根據#1L6frkir (HateP_Picket) 其中一位管理者也認為setzer轉錄是違法的。 轉錄內容無罪,有罪的是方式。 5.貴管這段文字於版規何處,那條? : 在判定違規行為時,會檢視此轉錄行為是否有爭取到作者的同意 : 在有徵得同意的情況下 屬於輕微違規 : 而未徵得同意的情形時 屬於一般違規 6.本案被檢舉兩案應一案一罰,按貴管#1KoIEd9X (HateP_Picket)處理方式 本案處理顯有嚴重之偏頗。 7.號稱不偏私,可接受公開評議,卻鎖文之用意為何? -- 孟子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 又曰:「恥之於人大矣!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 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禮犯義,其原皆生於無恥也。 故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廉恥.顧炎武 士大夫是指統治者的話,那在PTT就是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4.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28047303.A.84E.html jobli: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4/03 15:48
powyo: 有徵得同意的情況下 屬於輕微違規220.133.249.172 04/03 16:19
powyo: 而且還可以說 檢舉視為已徵得同意XDD220.133.249.172 04/03 16: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bli (220.133.254.117), 04/03/2015 21:50:49
rocfrank: 你不也是ptt中層的統治者? 04/03 21:53
rocfrank: 都說了好幾次 新板使用者條約已經把文章使用權無條件授 04/05 20:37
rocfrank: 權給ptt管理者 而板主是最底層的管理者 再者 政檢板板主 04/05 20:38
rocfrank: 法制上可使用該文且是轉呈同檢舉屬性的上級看板 是罰啥? 04/05 20:41
rocfrank: 直接轉錄到看板或間接轉到信箱在貼於其他看板 這有什麼 04/05 20:47
rocfrank: 不同呢? 04/05 20:49
Re12345: 版主自己設版規禁止這樣轉的不是嗎? 作法自斃 04/05 20:53
YCf19830416: 既然設了板規就要一致標準處理 不要在那邊廢話 04/05 20:55
TSbb: rocfrank怎麼每個版都能丟啊 XDDDD 04/05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