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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dicial5566 (仇龍英雄‧鍵盤胡椒粉)》之銘言: : 前HP板主目前提出解職無效申訴 : 以GM辦事效率 一年半載恐怕都還沒有結果 : 到時新板主都出爐了 就算S板獲勝也沒有意義 : 建議GM先作成讓S板復職的假處分 謝謝 贊同此概念, 因站方申訴流程緩慢,未待申訴處分出來,處分執行已經結束或是不可逆, 對於申訴者或是被申訴者雙方權益保護,均有不可預期之損害, 若群組或組方能夠於三日內或是盡速進行判決,對於雙方權益保護之損害相對為小, 惟,站方申訴流程之緩慢,堪稱有目共睹, 為保護申訴者之權益,應給予假定處分權,屬於合理之權益保護。 本板國考板,假定處分權之規定行之有日,對於申訴者之權益保護相當重視, 目前執行成效1人,亦得確保障該申訴者之權益,相當成功。 特獻上本板板規規定經驗予群組晤參酌研議如下: #1KfURKOH (Examination) [ptt.cc] (七)暫時停權處分暫停 1.暫時停權的使用者(水桶),若至組務提出申訴程序,暫時停權處分暫停,  至判決確定,視判決繼續水桶或撤銷。 2.暫時停權處分暫停,若再次違反板規,視為累犯鬧板,送水桶和劣退。 3.暫時停權處分暫停應主動轉寄申訴文至板主信箱申請,板主不得拒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7.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28628421.A.A2D.html
fox999: 拿國考板板規來適用在群組板的案件啊? 04/10 11:46
billliu14: SETZER管版這麼雷就沒看過這些帳號出來講話 04/10 13:03
foolwind: 你聽過幫復嗎? 04/10 13:05
phoenixzero: s次:幫...復.... 04/10 13:26
bigbear2007: 錯, 若使S回鍋,則無法保障政黑所有使用者權益 04/10 13:26
budalearning: 護航夠了嗎?以前S板主處理板友的事情有這麼積極嗎 04/10 14:08
budalearning: 藍民這種吃相很難看 被傳出去很慘的 04/10 14:09
godispower: 搞不懂 支持S的動機是什麼? 04/10 22:01
不要亂抹黑好嗎! 這個概念,我早就在宣傳了,組務、群組不理會而已, 現在又有人倡議,我只是拿自己的經驗出來分享, 這本來就是申訴者的權益保護概念,又不是這個當事人可以用而已 每個申訴者都有可能用到。
truewater: 或許那是一種信仰吧 04/10 23:25
sopi: 褲子掉惹 04/11 00:26
uyn: 沒噓可用? 04/12 14:53
※ 編輯: P55555 (111.242.254.58), 04/12/2015 17: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