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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1.小組已公告回覆,板主可以以個人風格或想法來管理看板 : 但是,要先有板規始能處份使用者 : 2.原板規,對本案之約束有瑕疵,故要求更正後重新修正板規 : 3.本人所管理之三個小組均為同樣標準,板主不宜無限擴張權力或主觀裁量權 : 如政黑板之前的人身攻擊關鍵字應明文律定等。 : 4.在於使用者如未違反現實法律或站規之情形下,板主如要限制使用者發文權力 : 仍應以具文板規為宜。 : : 3.觀察BM板討論狀況,版主應有權在不牴觸法律的前提下訂定板規。 : : 故本板要求使用者撰寫文章時載明休息時間,應屬合理。 : : 以下陸續轉錄使用者原文、新規發布常見問題、發文範例、與小組長往來信件。 : : (部分信件與相關機構討論後以站內信方式轉寄予群組長) : 小組自始即同意板主意見,惟不同意板主之規定未具體可供使用者遵行。 : 復以個人主觀認知實施判決。 : 以上。 1.本板板規2-A已規定與本案相關之規定。 2.問題9 欄位上面寫個"彈性"、"自行安排"...等於沒寫,結果肯定是刪文+懲處。 但可以寫"大概幾天"、"最少幾天"、"每週大概N小時"... 本板已表明,何種可寫何種不能寫,何來瑕疵之說?。 3.依據看板自治原則,本板有權在不牴觸站規或法律之前提下訂定合乎本板使用之板 規,且該項規定自 2013/05/21 08:23:42 就已實施。 4.本案適用板規2-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24.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70146818.A.2CA.html
babysunsun: 本板板規2-A 08/02 23:07
babysunsun: 帶有★號之欄位均為必填項目,漏填或者填錯就會累積 08/02 23:09
babysunsun: 就會累積★數每顆★水桶五日,單篇滿三顆水桶一個月。 08/02 23:09
babysunsun: 瑕疵1 本板板規2-A,板規就是上述。 問題9 不是板規 08/02 23:11
babysunsun: 瑕疵2 範例 它沒有納入"板規",它是範例 08/02 23:13
babysunsun: 瑕疵3 範例中所述不定時休息表達方式無法適用本案 08/02 23:14
babysunsun: #1Nd7V9gR (L_LifeJob) 原申訴文 08/02 23:16
babysunsun: 實際去電勞動部,勞動部回應除用餐時間外休息本案可 08/02 23:17
babysunsun: 由員工自行安排休息時間,只需明定於勞動契約中 08/02 23:19
babysunsun: 在範例不足的狀況下,板主拿範例懲處沒有違規的文章 08/02 23:20
babysunsun: 怎麼還會覺得合理呢?這不是瑕疵,什麼才是瑕疵? 08/02 23:22
1.引述 #1Nd9u4S1 (L_LifeJob) 板主擁有對板規之解釋權。 新規發布常見問題各項皆為板主對於部分板規判定基準之解釋。 2.範例就只是範例,目前板主沒有因為範例桶人,但有桶人時水桶原因加註請參閱範 例。 3.同上。 4.板主從頭到尾就是依據新規發布常見問題問題9懲處,非以範例懲處。 如果真的這麼在意它是新規發布常見問題而不是板規施行細則或類似名稱,改個標題 即可。
babysunsun: 好了,板主大大有說不是拿板規懲處了,群組長辛苦了 08/03 22:24
babysunsun: http://imgur.com/a/iiwS1 08/03 22:28
babysunsun: 撇開板主您沒看過拿範例桶人,小的也沒看過拿常見問題 08/03 22:35
babysunsun: 桶人的,我還是頭一回見著呢! 08/03 22:38
欄位上面寫個"彈性"、"自行安排"...等於沒寫,結果肯定是刪文+懲處。 A.帶有號之欄位均為必填項目,漏填或者填錯就會累積數 每顆水桶五日,單篇滿三顆水桶一個月。 有什麼問題呢?
ra065311: 我現在才發現我IP不對,重登。 08/03 22:45
從頭到尾只會一直跳針不是板規,完全罔顧板主對板規之解釋權。 該案依據板主對板規之解釋,即新規發布常見問題問題9進行判定。 違反項目為本板板規2-A,予以水桶五日。
babysunsun: 小的就不明白為何板主完全罔顧板規、常見問題、範例 08/03 22:56
babysunsun: 不足,執意要以不是板規的問題9妨害電腦使用,一定要 08/03 22:58
babysunsun: 造成合法使用者非法來迎合不足的問題9呢? 08/03 22:59
babysunsun: 如果本案休息時間寫一小時只能休息幾分鐘,我就是騙子 08/03 23:01
babysunsun: 重點,問題9,沒有在Part-time板板規之中。 08/03 23:03
babysunsun: 要一直跳針把問題9放在板規之上,對於需要違法以符合 08/03 23:05
babysunsun: 範例和常見問題,要這樣自己一直合理化也太辛苦 08/03 23:07
本人不明白使用者對板規有所疑慮,卻不會開口"問",被罰了才在東扯西扯。 本板以板主對板規之解釋內容,認定其違反板規2-A裁罰。 使用者反覆跳針不是板規,本板板規2-A確已寫明。 另,該說明文原則上應適用於舊板規,然新舊板規2-A僅對文字上調整,其意思不變 故仍適用於新板規。 欄位上面寫個"彈性"、"自行安排"...等於沒寫,結果肯定是刪文+懲處。 但可以寫"大概幾天"、"最少幾天"、"每週大概N小時"... 換言之,不可寫彈性、自行安排,但可寫大概之時間。 雇主無法掌握勞工之工作時間、休息時間,係雇主應該面對之問題,與本板無關。 本板既已闡明寫自行安排等於沒寫,又板規2-A表明漏填或填錯累積每顆水桶五日 使用者就必須遵守本板板規,不得以任何理由違規。 如不願遵從本板規定,請逕尋他處徵人,本板不再回應。 ※ 編輯: ra065311 (59.127.60.36), 08/03/2016 23:13:16
babysunsun: 本案遵守板規.法令,東扯西扯是扯那一條,不足不修補 08/04 00:28
babysunsun: 還硬要入人之罪,不合板主之意腦羞成怒要將人驅之別院 08/04 00:29
babysunsun: ?只要我是ptt成員的一天,就有張貼合法文章的權益。 08/04 00:29
babysunsun: 不接受這種孩子氣的宣言。成熟點。 08/04 00:30
jobli: #1MUgLa7q 請參考站方及群組判列,公告正式板規,具文寫死 08/04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