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者 hateOnas 於 L_LifeJob 板提出申訴案,檢視組務板相關證據,
未有寄信與板主 ra065311 溝通的相關證據,小組長 jobli 亦未請板主說明。
顯未完成組規所訂聽證程序,即作出裁定。
「十五、組務調查出板主違規證據,仍應聽取板主的證詞,始作出裁決。」
二、罷免板主連署案發起人 hateOnas 指出,part-time 前板主 ra065311
將小組長 jobli 公告文 s 標記,已違反小組長公告內容。
「板主不應予以鎖文或刪文」
一般認知,板主以 m+s 標記文章,文章符號為顯示 !,為「鎖定文章」,
禁止板友繼續討論。s 標記僅為「結案文章」,表示板主已知悉,抑或板主
已處理完畢 (各板的板主使用方式有所差異)。
另板主可針對部分違反站規的文章,至 Board-Police 看板警察局,申請
「鎖定文章」,此指令為遮蔽文章內容。 (板主事後可解持鎖定狀態)
且 part-time 看板設定「禁止回應文章」,即使文章未鎖定,板友仍需
發新文章,始能延續同主題討論。
群組認為,前板主 ra065311 以 s 標記文章,並未違反小組長判定。
三、板主 ra065311 確實有刪除使用者 ForgerEames 的文章。
然申訴過程,使用者 ForgerEames 至 part-timeBM 板提出異議,經板主
ra065311 判定違反檢舉板的板規,予以刪文。使用者 ForgerEames 亦應
寄信與板主溝通,始完備申訴程序。
此案亦與組務警告處置相關,請小組長 jobli 判定是否仍需維持板主警告
處置。
四、#1348X47Q (SYSOP)
(4)板主任免權:
組長有決定該小組內板主之任命與免職權,然需經過一定之程序後,方得給予任
命或免職之。
組長需經過一定之程序,方得免職該小組內板主。
然本案小組長 jobli 並未公告罷免連署案有效票數已通過門檻,且未於
L_LifeJob 組務板及 part-time 板公告,顯未完成公告程序。
群組裁定,小組長 jobli 應於一個禮拜內恢復 ra065311 板主職位。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3. 板主任免權
: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 5. 看板監督權
: 申訴人:ra065311
: 申訴之小組長:jobli
: 申訴訴求:
: 1.裁定罷免無效,恢復本人板主職務。
: 2.撤銷組務警告。
: 申訴事由:
: 一、小組解除本人板主職務,卻未有任何公告。
: 二、小組解除本人板主職,係因使用者 hateOnas 所提出之罷免案。
: 該罷免案依據判決,為 #1OLGyDRS (L_LifeJob)。
: 使用者申請罷免理由,為本人將組務公告S結案,違反組務公告。
: 然而就功能而言,S為結案文章,使用者仍可進行回文、推文。
: part-time 於 2016/08/04 申請看板不開放回應文章,該申請於同月8日完成設
: 定,是故,使用者無法於本板回覆文章。
: 該申請原由,是考量常有使用者將站內信回至板上,使文章底下常有許多莫名推
: 文,另一未公開原因則是一般回覆還好,然部分回覆有個資問題,為免板主無法
: 即時處理,於處理空窗期間使用者個資外洩,故作出此決定。
: 該設定連板主都無法回覆文章,本人欲回覆文章,都是直接在標題加上Re: 字樣
: ,文章標題加上該字樣後,再配合相關引述,就可做出回覆之效果。
: 就板規限制而言,part-time 板並未規定S文不可回文、推文,小組也未將S文列
: 做禁止回推文。
: 基於以上原由,在小組、看板未將S列為鎖定之前提下,鎖定之定義應以PTT定義
: 為準。
: 即m+l,結案並終止回應或站長才能使用的^E鎖定文章。
: 又,本人已於 #1OLBdFTK (part-time) 明述將該系列相關文章列做S原因,同時
: 表示看板設定禁止回文、使用者欲回覆得以發文方式為之。
: 故該申請理由應不成立。
: 三、小組 #1OLGyDRS (L_LifeJob) 判決,是依據 #1OKwT70k (L_LifeJob) 判決。
: 然小組判決理由中
: 1.小組已正式判決並轉發看板,要求本討論串不得鎖定刪除。
: 惟板主仍以S鎖定小組判決,並刪除ForgerEames文章並予組務警告乙次。
: 2.小組已正式要求回復發文,板主請勿以回覆代替。
: 1.S文之用途,在於設置結案,然設置S文部分,使用者仍可於該系統詢問時選擇Y進
: 行回覆。
: 且板主若鎖定文章,該文底下如何有推文。
: ForgerEames 所發表文章刪除,在於發文內容為討論板務相關問題。
: 看板違規行為認定權人為板主,本人認為,文章不因提及靴貓就得以無限上綱。
: 若該文章有違規行為,不應因提及靴貓就可免除相關處分,若為如此,則人人冠以靴
: 貓名義違規,板主將無法管理。
: 該文章雖提及靴貓,然發文目的卻非討論該工作事項,而是討論板主執行板務之速度
: 、即時處理等,此為板務討論,板規第13條已明定板務討論應洽 part-timeBM 板。
: 又,使用者若不服板主處分,應與板主溝通,對溝通結果不服或板主無回覆才得以申
: 訴。
: 該名使用者於小組板提出申訴前,先於 part-timeBM 提出申訴,然該發文違反板規
: 故刪除。
: 使用者於該文刪除後,未再提出申訴或站內信溝通,而是直上小組板申訴。
: 若小組認定該申訴有效,則使用者未溝通部分應予處分,並不受理申訴。
: 2.小組要求板主"回復"該文,然未指定處置方式。
: 基於重製權考量,及板主無法得知使用者是否要再度發表該篇文章之前提。
: 本人僅將該文寄還使用者,由使用者決定處置方式。
: 後該使用者自行授權其他使用者發表該文,板主也未再刪除。
: 四、小組 #1OKwT70k (L_LifeJob) 判決。
: 一、綜關全文,靴貓工作室海外徵人文與討論相關,板主不應予以鎖文或刪文
: 故已刪除文章,應予以於資源回收桶內回復。
: 二、板主個人與業主之關連,非小組所轄,現實世界相關爭議及法律責任
: 請逕洽現實法院或檢察機關辦理。
: 三、本文不得刪除、鎖定。
: 1.於小組判決前,本人僅刪除該徵才文、一篇討論相關文及鎖定一篇討論相關文。
: 後續相關發文未再鎖定或刪除。
: 小組判決後,本人已解除相關討論文鎖定,徵才文因違規不予處置。
: 已刪除文章亦已寄還使用者,由使用者決定後續處置。
: 2.本板僅就收到檢舉及後續確認與業主聯繫,並未有其他聯繫。
: 於該檢舉結案後,亦未再有聯繫。
: 3.小組轉錄公告至看板後,並未設置m文,板主也僅設置S文。
: 並未達到刪除或鎖定效果。
: 五、轉錄列表
: 1.寄發小組長信件,共三封,小組長一封都沒回。
: 2.兩次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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