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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論是「新增板主」抑或「罷免板主」連署案, 皆有其連署門檻,涉及「有效票數的認定」。 連署案有效票數通過門檻,亦應公告,續辦解職板主事宜。 無法僅因組務板有轉貼連署結果,即拔除板主職務,未於組務板建檔 留存板主免職紀錄。 板主與板友亦無法明確得知板主遭解職的原因。 二、連署案發起人皆以「人」為主體,提出申訴的人需以自身的申訴紀錄 及小組長定案,始能申請發起罷免板主申請。若組長為多案合併判決, 申訴人可以同一判決文提出。 此案使用者 hateOnas 為未經與板主溝通即上訴,檢舉即未符合程序, 非後續事項未符合程序。 (組務調查出板主違規證據,仍應聽取板主的證詞,始作出裁決。) 為 L_LifeJob 小組的組規第十五條,非群組對於申訴/檢舉案件的設限。 三、群組仍裁定使用者 hateOnas 罷免板主連署案無效。 小組長 jobli 若判定板主 ra065311 板務管理屬重大違失,依群組的組規 可解除板主職務。然需於板主解職公告明確說明多數板友受侵害權益之情事, 以及板主管理失當情形。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 (9)其他 : 依群組規定 : #1I1vxxS1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 <刪除板主> : 2.若非自願退位:請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連署申請,再至 LifeRecallBM : 板發起連署。 :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使用者 hateOnas 於文章代碼(AID): #1OLqcFAI (L_LifeJob) [ptt.cc] [申請] 罷免 : part-time 板主 : 經小組同意後實施投票 : ● 1048 1/04 hateOnas □ [附件] 計票罷免 part-time 板主 ra065311 : 文章代碼(AID): #1OR4krb6 (L_LifeJob) [ptt.cc] [附件] 計票罷免 part-time : 1月4日時投票完成,惟本人因所在地全國網路斷線,無法上網。 : 1月12日申請之衛星網路開通後始上站,依公投結果撤除ra065311板主職務 : 復因群組判決,要求小組回復ra065311板主職務,小組依群組判決回覆。 : 小組問題如下: : 1.群組判決理由為小組未公告投票結果,惟無公投結果需由小組公告後始可撤除板主職務 : 之依據。 : 煩請群組提供依據,以利修改小組規。 : 2.群組另案判決: : 三、使用者 hateOnas 提出的罷免板主案,程序上確屬無效。除以未 : 先與板主 ra065311 溝通,罷免發起理由「板主以 s 結案,違反 : 組長不得鎖定文章的判定」,非屬事實。 (上篇判決文已說明) : 使用者 hateOnas 申訴為「板主鎖文」,未包含「板主刪文」部分。 : 但群組規內,僅要求 : A.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 B.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未規定發起罷免應先與板主溝通,煩請群組提供依據,以利修改小組規。 : 3.群組表示 : → GeminiMan: 申訴定案就只看發起人,會檢視理由是否為公眾性議題。 01/15 20:15 : 本案為板主放縱疑似國際詐騙集團於看板徵人,同時經多人檢舉為至海外開戶之違法行為 : 本案板主限制板友檢舉、刪除提醒板友勿上當文章等行為明顯為公眾性議題 : 故請群組裁示,是否小組公告後,即可實施撤換板主 : 因衛星上網並非24小時可使用, : 如判決為可公告後實施撤換板主,小組將於下次上站時實施公告 : 如判決為可公告後,仍不可實施撤換板主,煩請板友代轉小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49.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84486087.A.877.html
psl7634: 再問你一遍hateOnas到底要溝通啥?他是發起罷免不是[申訴 01/15 21:17
psl7634: 有哪一條規定申請罷免者要跟申訴者同一人 01/15 21:17
windswith68: 組規沒說要本人申訴紀錄,請明察 01/15 21:18
psl7634: 再者 jobli多日未上線時 你在幹麻? 裝死? 01/15 21:19
psl7634: 前面不是有人提到其他板如汪踢 也沒有公告 為何罷免成立? 01/15 21:20
psl7634: 你要這樣護航讓違法雇主實行犯罪行為的版主? 01/15 21:21
windswith68: 且一的規定在哪裡?沒看到一定要公布給被罷免人的規 01/15 21:21
windswith68: 定 01/15 21:22
psl7634: 你要這樣玩法 那我們也可以請蘋果來請教你 01/15 21:22
windswith68: 您可以說基於道義應該要發公告讓被罷免人知道,小組 01/15 21:23
windswith68: 長可以改進補發公告,而不是拍桌定案說整個不算 01/15 21:23
rekku: 我合理認為群組長想要息事寧人以及拖延時間。 01/15 21:25
psl7634: 告訴你 靴貓還有案外案 案主現可能被限制人身自由 01/15 21:26
GeminiMan: 已經一再重複說明,若當事人無法接受群組判定理由, 01/15 21:26
GeminiMan: 可上訴至 BoardCourt 板。 01/15 21:27
psl7634: 你說明個鬼? 汪梯板有沒有公告 通過了沒 別自打臉 01/15 21:27
bcatt: 您的說明根本沒有相關「規定」的依據啊...所以到底所謂的「 01/15 21:29
psl7634: 你現在的態度就如不少版主說 去申訴我啊的表現 01/15 21:29
bcatt: 程序」規定在哪? 01/15 21:29
psl7634: 去BoardCourt版申訴太慢了 可能要用蘋果和刑事局來治你 01/15 21:30
windswith68: 可以不要這樣勞民嗎? 01/15 21:30
rekku: 規定中沒名列的事項,為何可以拿來當作依據? 01/15 21:32
windswith68: 您的部分解釋根本沒有引經據典,如何教人信服 01/15 21:32
ForgerEames: 太誇張了吧。一直強調程序程序的人,卻提不出明確條 01/15 21:36
windswith68: 人非聖賢熟能無過,請不要害怕為自己的錯誤低頭,風 01/15 21:36
ForgerEames: 文依據來證明自己的判決公正性,板友提出疑問就避而 01/15 21:36
windswith68: 波過後仍是一條好漢 01/15 21:36
ForgerEames: 不答,還嗆大家去更高層級申訴…… 01/15 21:36
psl7634: 一下要拔版主 一下又要拔群組長 很累欸 01/15 21:37
windswith68: 重點是要放一個有問題的版主繼續在職,還得浪費時間 01/15 21:39
windswith68: 去更高層申訴,期間不知道又要有多少靴貓了 01/15 21:40
psl7634: 哪一條快點提出來啦 講到組規又在裝死 01/15 21:44
rekku: 說以「人」為主體,然後說要以自身的申訴紀錄,請問在哪條? 01/15 21:47
rekku: 群組長繼續用自己的解釋來當作法條,尤其還是罷免法案。 01/15 21:52
psl7634: 快點指出哪一條申請罷免要跟申訴同一人的規定好嗎? 01/15 22:19
ahw12000: 總之你第三條是說 小組長還是可以依他的權限 認為ra065 01/15 22:26
ahw12000: 管理失當下台 就是了齁??? 01/15 22:27
windswith68: 我也覺得就像a大說的那樣 01/15 22:28
ahw12000: 第三條能拔ra065的話 各退一步是好 但誰知道ra065會不 01/15 22:29
ahw12000: 會又翻字典挖出那條程序說不行 他就翻字典最會而已 01/15 22:29
windswith68: 我押身家:一定會翻 01/15 22:32
bcatt: 現在情況是群組長說了算,所以翻了也不能推翻吧XD 01/15 22:53
GeminiMan: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1/16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