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ff23: 案子是處理你鬧板的事實 是事實認定問題 而不是不同行為 03/23 08:26
→ staff23: 你一直兜數行為的概念 想乎弄誰?文章有沒有發? 03/23 08:30
→ staff23: 為什麼我是用板規9罰不是9.1就是要處理事實認定問題 03/23 08:32
版規9是大絕招嗎?如果是,那下次你寫「版規」就好,是大大大絕招。
看清楚「順便看女生」。我沒有說數行為,你別跳針。
法律術語不要亂用。發文是客觀事實。鬧版不是事實,是法律適用。
法律適用需裁判者說明適用要件,
濫用爆卦與嚴重濫用爆卦的適用要件有何不同?
刪文跟桶 6個月,差這麼多的處罰,竟然未曾有人界定「嚴重」的要件為何,
難怪給你和組長隨興操弄的空間。
即使不在法院,我仍要嚴肅提醒你勿將「事實的認定」與「法律的適用」混為一談,
這是很基礎的法理。 https://goo.gl/EEKzjc
組長這文的標題使用「採證」二字,也是有這個混肴,因為證據是用來證明事實的。
民事訴訟法第285條:聲明證據,應表明應證事實。
版主說的話不是證據,是版主的見解。
判決範圍與採證(證據調查)範圍是不同概念。
證據調查可以很廣泛,只要法官有想法、有時間;
但是判決範圍在起訴或上訴時就必須受限,否則沒有人能節制法官無止境的聯想,
他將挑出被告頭髮裡的每一支頭虱,直到把被告送進監獄為止。
組長於本案的錯誤,就是無故擴大了判決範圍。
※ 編輯: hjgx (218.161.17.103), 03/23/2017 13:01:41
※ 編輯: hjgx (218.161.17.103), 03/24/2017 02: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