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rbender 看板: About_Life》之銘言:
: 因rent-exp看板目前無板主,小組長亦懸缺中,
: 下列檢附spmark在rent-exp看板的違規事證,請站方秉公處置!
: 一、檢舉人ID:airbender
: 二、被檢舉人ID:spmark及其分身帳號kramps
: 三、檢舉事由:
: (一)spmark及其分身帳號kramps,已被多位其他看板板主查證處分,
: 但因rent-exp無板主管理,至今持續在rent-exp板利用多重身份擾亂看板秩序。
: ╭─────────────────────────────────────╮
: │ (十二) 亂版 │
: ├─────┬───────────────────────────────┤
: │ 解 釋 │ 行為嚴重擾亂看板秩序者,或無視板規而違規行為重大者。 │
: ├─────┼───────────────────────────────┤
: │ │ 永久水桶。 │
: ╰─────┴───────────────────────────────╯
: (二)spmark多次違反板規,刪除他人推文。
: ╭─────────────────────────────────────╮
: │ (十) 修改他人推文 │
: ├─────┬───────────────────────────────┤
: │ 解 釋 │ 無故刪除他人推文者。 │
: ├─────┼───────────────────────────────┤
: │ 第一次 │ 警告 │
: │ 第二次 │ 水桶七天 │
: │ 累 犯 │ 水桶七天 │
: ╰─────┴───────────────────────────────╯
: 四、所附證據:
: (一)spmark與分身kramps亂板
: ■事證一:spmark與kramps上站ip一致、時間相近!
: 《ID暱稱》spmark (這就是幸運) 《經濟狀況》小富
: 《登入次數》605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275 篇 (退:1)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10/05/2018 06:25:38 Fri 《上次故鄉》111.255.45.35
: 《ID暱稱》kramps (kramps)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 《登入次數》9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0 篇 (退: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10/05/2018 06:26:02 Fri 《上次故鄉》111.255.45.35
: ■事證二:kramps在推文中自己承認就是spmark!
: #1RkD0rwB (rent-exp)
: → kramps: 哎呀呀,怎麼沒給我辯駁的機會?這樣我怎麼會接受呢? 10/07 01:54
: #1RkMFiXk (L_TaiwanPlaz)
: 推 kramps: 不用查,是我沒錯,要桶就桶一桶吧 10/07 18:30
: ■事證三:spmark與分身kramps多次擾亂rent-exp看板秩序!
: #1RjADmNv (rent-exp)
: 噓 kramps: 誰自導自演啊?明明就是接著繼續講話而已 10/07 18:35
: → kramps: 因為spmark不能發言,所以才換帳號發言 10/07 18:36
: 噓 kramps: oh,好啊,其實我這帳號一看也知道是spmark了 10/07 23:52
: → spmark: 我不只在其他板被桶過,我還要求兩個版永久水桶我呢 10/08 00:09
: #1Pfj9-YG (LifeNewboard) (本文主旨為連署rent-exp板主)
: ----------支持----------
: 3.spmark 有版主比較好 來源:111.255.18.27
: 22.kramps 需要有人管理 來源:111.255.234.195
: #1RlLoyef (LifeNewboard) (本文主旨為廢除rent-exp板)
: ----------支持----------
: 2.spmark 少一個奧客亂教版,棒! 來源:114.40.58.233
: 3.kramps 雖然理由超級不充分,但挺你唷! 來源:223.139.114.30
: ■事證四:spmark與kramps因分身亂板,同時間被多位板主舉發!
: #1Rki7w4s (PttLaw)
: #1RkMFiXk (L_TaiwanPlaz)
: ★上述事證均證明spmark與kramps分身亂板已是累犯,且同時擾亂多個看板秩序
: 至今毫無收斂愈加變本加厲,籲請站方從重處分!
: (二)刪除他人推文
: ■事證一:#1P856zAg (rent-exp)
: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95290301.A.2AA.html
: 從spmark編輯紀錄可證明已刪除多人推文!
: ■事證二:#1R8eJcKp (rent-exp)
: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28988902.A.533.html
: 噓 kobe8112: 別人的發言自己聽不進去就刪,就是一言堂啊,我說錯了嗎 06/15 20:44
: 噓 kobe8112: 還在繼續違反板規刪除自己看不順眼的推文嗎? 10/06 15:18
: ★請注意事證二文章,spmark於近期下列時間又連續三度刪改他人推文!
: 10/08/2018 00:08:35、10/10/2018 11:16:37、10/11/2018 22:55:04
: 本人可提供上述原文備份,或請站方撈取備份檔佐證!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221.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39069546.A.F93.html
: ※ 編輯: airbender (114.47.113.33), 10/12/2018 22:10: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5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547522274.A.12C.html
一、rent-exp 板屬 Life_Info 日常資訊站所轄看板,相關申訴/檢舉案請檢附
相關證據至 L_LifeInfo 組務板提出。
二、rent-exp 板目前並無分身帳號連帶處分的板規,即使相關證據顯示使用者
spmark / kramps 為同一個人,亦無可援引板規處分。
三、目前系統對於文章編輯記錄保存時間縮短,修改推文的相關違規,建議於
當下提出,否則事後組務人員亦無法查證是否有違規事實。
四、rent-exp 板長期有文章/推文使用者爭論,交互檢舉,看板討論風氣不佳。
群組認為,需徵求熱心人士擔任板主一職,維護看板秩序,始能解決看板
長期的違規檢舉處理問題。
之後,會在 rent-exp 板辦理板主徵選作業,若仍無人願意擔任板主一職,
不排除申請暫時設定看板唯讀,直至新板主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