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fooxx: 認為此判決並無不妥140.118.118.8 11/26 14:25
推 ubcs: 認同此判決,若是本人判亦會判罰違規114.43.191.207 11/26 17:15
推 q347: 認同原判決無不妥 應該給予水桶121.254.66.76 11/28 08:45
→ q347: 我是原判之一 也沒知會我 121.254.66.76 11/28 08:46
四、在政黑板引戰八卦三位板主被水桶
11/10 Neptunium □ [公告] nicetree 水桶7天 板規2-12
#1XYsF3OH (HatePolitics)
nicetree因本次人身攻擊行為先前亦被本人提告。
https://i.imgur.com/7SI5bC4.jpg
五、有以上經歷仍可申請實習,可以的話請公開說明標準。
11/12 nicetree □ [申請] L_Talkandcha 小組長實習
11/18 skyjazz □ [公告] nicetree 擔任 L_Talkandcha 實習小組長
#1XbIftuV (About_Life)
經組內全體組長針對申請者申請擔任 TalkandCha 實習小組長投票案,
評估包含申請者管板的態度、板務的執行等等綜合考量。
逾半數組長認可申請者擔任小組長職務而投下贊成票。
故本申請通過,公告後 nicetree 以 TalkandCha 實習小組長實習兩個月。
其他沒有案底的申請人直接被打槍,似乎在等一個人。
10/29 QQKKQKQK □ [申請] L_Talkandcha 小組長實習
11/01 skyjazz R: [申請] L_Talkandcha 小組長實習
經由本群組內組務討論以及記名投票表決後,
QQKKQKQK 並未獲得本群組過半小組長的支持。
感謝 QQKKQKQK 的熱忱,但很遺憾無法讓你擔任實習小組長。
六、本座此前從未攻擊nicetree,先前協助ott開板連署並發賀文,
即使他在防疫板的失當,也未曾去嘲笑或落井下石。
後來本座無端多次蒙受攻擊,僅因他個人政治狂熱產生誤解,對此深感莫名。
● 8 1 9/30 arsonlolita □ [閒聊] 恭喜開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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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T06iws (OTT) [ptt.cc] [閒聊] 恭喜開板成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TT/M.1601438124.A.EB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Ptt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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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座紀律嚴明、賞善罰惡,
順吾者昌,逆吾者亡,切勿心存僥倖。
在八卦對本座須以 魔尊(挪抬)稱呼,
於本座之推文必須用噓,本座所到之處必血流成河。
八卦板板主 arsonlol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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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38.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38152900.A.D86.html
→ gogin: 看到證4的回應 嗯............ 11/29 10:37
→ gogin: 建議板主群附議啦 11/29 10:41
→ arsonlolita: 在證1 11/29 10:43
推 tn00270144: 戰~~~ 11/29 11:20
→ gogin: 我只是建議到這邊公開在附議一次XD比較正當XD 11/29 11:20
→ arsonlolita: OKOK 11/29 11:31
※ 編輯: arsonlolita (61.228.38.209 臺灣), 11/29/2021 11:36:27
→ finhisky: 組長有權處理"制定板規權",板規制定不好,組長可以介入 11/29 11:46
→ finhisky: ,花邊沒有明確定義,要執法就應該說清楚。 11/29 11:49
→ arsonlolita: 何為花邊早已說明,有人堅持看不懂,請去翻字典。 11/29 11:56
→ tn00270144: 不考慮先執行嗎?縱使實習小組長可能有判決錯誤之虞, 11/29 11:57
→ tn00270144: 但你不執行他可能直接拔掉你耶。 11/29 11:58
→ finhisky: 是要寫進板規吧。使用者發文前除了看板規,還要去找說明 11/29 12:00
推 tn00270144: 到時候你的申訴過了,但因不執行被拔掉,不是很可惜 11/29 12:00
→ arsonlolita: 我尊重他的權利唷,三個板主不認同,實習仔一次拔三 11/29 12:01
→ arsonlolita: 個板主 11/29 12:01
→ tn00270144: 我說的「不執行」是解除水桶,他應該只會拔你一個人。 11/29 12:01
→ hateOnas: 其他人有水桶政治花邊嗎? 11/29 12:03
推 hateOnas: 板主群意見書,針對政治文規範,多數尊重並未表達反對意 11/29 12:47
→ hateOnas: 是在 1112 前發表意見的 ? 11/29 12:48
推 JustSad: 小組長內戰提早開打惹,版主保衛戰現正熱映中~拉板凳 11/29 14:03
推 hateOnas: 你怎麼知道的? 他上站是秘密耶 11/29 14:04
→ arsonlolita: 檢舉王 你發分類帽有問過其他板主意見嗎 11/29 14:15
→ arsonlolita: 還是說板主群追認的情況下也可以凹 11/29 14:20
推 hateOnas: 我發分類帽有給警告? 11/29 14:23
當時的小組長有一直檢舉你罷免你然後被打槍嗎?
當時的小組長有在別的板罵你然後被水桶嗎?
你被警告前有提告過小組長嗎?
不巧我剛好都有唷
→ hateOnas: 分類帽那個時期偶爾有板主會用 我上任後狂用 11/29 14:25
→ hateOnas: 你這個政治花邊有板主偶爾用? 11/29 14:26
推 hateOnas: 作業寫好了沒? 11/29 14:28
推 ubcs: 比較像泛政治警告,可是泛政治警告也沒有先預告組務也認同 11/29 14:31
推 hateOnas: 泛政治只有問卦跟回文啊 新聞泛政治我真的沒印象有抓 11/29 14:44
→ hateOnas: 以前的板主群不是這樣解釋板規的 現在這樣解釋 拿以前無 11/29 14:45
→ hateOnas: 罪的文章當作多次違規...這.... 11/29 14:47
推 JustSad: 好的,我們現在已經看到檢舉雞加入戰局~即時播報導。 11/29 14:49
推 ubcs: 泛政治以前也沒啥人抓 我上任後才開始用18多次違規判警告 11/29 14:54
→ ubcs: 然後 一次多篇 跟 累犯 都有組務認定的判例存在 11/29 14:55
推 hateOnas: 你甚麼時候上任? 11/29 14:55
推 hateOnas: 你泛政治六篇警告 是Re 新聞 不是新聞 11/29 14:58
→ hateOnas: 我是本案最初檢舉人 應該可以說話吧 11/29 14:58
→ hateOnas: 這些8-10 月公告 哪一篇是原生新聞? 11/29 15:05
推 ubcs: 我是說性質相同,板規一跟四都有 "得"依刪除 11/29 15:08
→ ubcs: 所以意見書有表示 未覺超出版規範圍且有人願意處理樂見騎乘 11/29 15:10
→ ubcs: 同樣分類帽狀況我也覺得未超出板規範疇就是了 11/29 15:11
→ JustSad: 樂見其成,樂見「騎乘」是慣用瀏覽? 11/29 15:18
→ arsonlolita: 根本就沒有複數板主有爭議,高義還有誰?好樹嗎? 11/29 15:19
→ arsonlolita: 出作業三個板主不想理他,還自言自語好棒棒,真好笑 11/29 15:22
※ 編輯: arsonlolita (61.228.38.209 臺灣), 11/29/2021 15:22:48
※ 編輯: arsonlolita (61.228.38.209 臺灣), 11/29/2021 15:24:21
→ JustSad: 你補上提告單沒有用,至少要起訴書吧?任何人都可以提告 11/29 15:36
→ JustSad: 我已收藏兩張不起訴處分書,沒意外的話第三張正在生成中 11/29 15:38
→ JustSad: 9月份收到警察局通知單,連誰告我都不知道就直接擺爛擱置 11/29 15:39
推 andy90498: 比較小組長 比較不適任的應該是你吧 11/29 16:03
推 AskWhat: 依規定來說,實習小組長能因為判錯,就不適任嗎? 11/29 17:22
→ AskWhat: 最多不就是二個月實習結束,組內半數版主投票沒通過,才 11/29 17:24
→ AskWhat: 會被解職。 11/29 17:24
→ AskWhat: 而由群組長來處理,依組規規定,小組長只有違反站規、群 11/29 17:25
→ AskWhat: 組規,才會被懲處(警告、撤職)。 11/29 17:26
→ AskWhat: 沒有因為小組長判錯,而被懲處的。 11/29 17:27
→ AskWhat: 最後就是走罷免的途徑,實習能不能罷免,不太清楚,但判 11/29 17:29
→ AskWhat: 錯能當作符合公眾議題的正當罷免理由嗎? 11/29 17:30
→ AskWhat: 而你們用的是"申訴"?是依據哪一條組規?申訴能得到小組 11/29 17:32
→ AskWhat: 長不適任的判定結果嗎?顯然不能,最多不就是重新裁定嗎? 11/29 17:33
→ AskWhat: 如果判錯是小組長不適任的正當理由,那群組長、小組長、 11/29 17:34
推 AskWhat: 版主,誰沒判錯過?那以後都要改判兼撤職嗎? 11/29 17:37
推 JustSad: 樓上~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我想看到血流成河~ 11/29 18:14
→ QQKKQKQK: 懲處? loverlover各種被罷免被拔小組長 11/29 21:12
→ QQKKQKQK: 還不是被拔L_shoppingma後又來暫管L_shoppingma 11/29 21:14
推 ihl123456: 我是覺得桶也是你桶的,公告也是你公告的,拉其他版主 11/29 22:59
→ ihl123456: 下來墊背幹啥?這個花邊新聞本來就是模糊地帶,也不是 11/29 22:59
→ ihl123456: 你一個人說的算的吧?不然就寫入版規明確定義? 11/29 23:00
推 qaz960749: 其他板主心甘情願被拉下水 那也沒辦法 還是說另有隱情? 11/30 01:09
推 ffooxx: 為啥這裡那麼熱鬧 11/30 09:59
推 JustSad: 樓上晚來已經散場了~ 11/30 10:24
※ hateOnas: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12/15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