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arsonlolit 代表 申訴之小組長:nicetree 申訴事由: 1. 11/19 nicetree □ [宣判] zxcvbbb 申訴 arsonlolita 案 #1Xbt7Lu8 (L_TalkandCha) 我是原判板主,不服裁定。 ● 2 s 411/17 zxcvbbb □ [申訴] 八卦版版主arsonlolita不當水桶 ┌─────────────────────────────────────┐ │ 文章代碼(AID): #1XbIGGBC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八卦版版主arson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37164048.A.2C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ffooxx: 認為此判決並無不妥140.118.118.8 11/26 14:25
ubcs: 認同此判決,若是本人判亦會判罰違規114.43.191.207 11/26 17:15
q347: 認同原判決無不妥 應該給予水桶121.254.66.76 11/28 08:45
q347: 我是原判之一 也沒知會我 121.254.66.76 11/28 08:46 全數板主亦不服判決。 2. 本人溝通信已清楚說明,並以棒球板為例溝通, 任一使用者到該板不應發XX(板)崩潰,有誰在生77這類言論,實為挑釁行為。 該實習生似乎閱讀能力有問題,冒一個從頭到尾都沒提過的象版大書特書, 不知所云。 -- 本座紀律嚴明、賞善罰惡, 順吾者昌,逆吾者亡,切勿心存僥倖。 在八卦對本座須以 魔尊(挪抬)稱呼, 本座之推文必須用本座所到之處必血流成河 八卦板板主 arsonlolit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38.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38153564.A.4DD.html
AskWhat: #1J7e0HgS (BoardCourt) 11/29 11:52
AskWhat: 拒絕小組長判決,拒不執行,可是違反站長公告的。 11/29 11:53
AskWhat: 版主群不認同小組長認定,可以申訴,但不能不執行,也不 11/29 11:54
AskWhat: 能暫停執行待申訴完再執行。 11/29 11:55
arsonlolita: 該作法影響板務運作,請恕我使用覺青大絕 11/29 11:57
arsonlolita: 公民不服從 11/29 11:58
AskWhat: 否則的話,將來就算申訴成功,三位版主也是要被記警告。 11/29 11:58
arsonlolita: 這案有先改,不過要求板主不執行板務就過份了 11/29 11:58
AskWhat: 如果連站規都不服從的話,你要做的不是在群組申訴,而是 11/29 11:59
arsonlolita: 其實呢 我是想來看站長的文青體會怎麼寫 11/29 11:59
AskWhat: 從頭到尾都不執行小組長認定,也不申訴,看站方能怎麼辦? 11/29 12:00
AskWhat: 這才叫做公民不服從。 11/29 12:01
AskWhat: 否則,你可以公民不服從,小組長可以公民不服從嗎? 11/29 12:13
AskWhat: 將來就算你們申訴成功,小組長可不可不服從群組長判定, 11/29 12:14
hateOnas: 這案有申請取消退文喔 請見 #1XcdmeAx (ID_Problem) 11/29 12:15
AskWhat: 等向版務站長申訴完再執行嗎?那群組長又可不可以不服從? 11/29 12:15
hateOnas: 也有取消水桶 #1XcmQ7mW (Gossiping) 11/29 12:16
AskWhat: 所以版主群已經執行了小組長的裁定? 11/29 12:19
hateOnas: 是的 就本案 板主群已執行然後打申訴 那前案不執行... 11/29 12:20
hateOnas: 剛看到心情小組29號凌晨判定水桶nicetree 11/29 12:21
royman127: mousepad站長大概有1個月沒上線了吧? 11/29 14:03
JustSad: 政府機關你可以用公民不服從,PTT不是政府機關~ 11/29 14:07
JustSad: 沒按站規你說你是在罷工抗議,你覺得有用?除非有人認同 11/29 14:09
arsonlolita: 其實哦,我有沒有當板主都還好啦,個人是很想看 11/29 14:16
arsonlolita: 站長的文青體,不過他還欠我一個檢舉案拖了半年.... 11/29 14:17
arsonlolita: 另外看到為了搞人靠關係往上爬的故事也挺勵志的 11/29 14:18
JustSad: 另有個疑問~你都已經檢舉一篇拉仇恨值了 11/29 14:31
JustSad: 全數板主還是推你出來坦?你確定他們是支持你不是想… 11/29 14:32
ubcs: 判決板主是他才可以向上申訴,我也很不滿認定且小組長裝死 11/29 15:25
JustSad: 樓上說的很奇妙啊~你們不是當事人,為何要聯名上書? 11/29 15:33
JustSad: 如果小組長有問題,一個版主就能搞死他,何必聯名登記? 11/29 15:34
JustSad: 你們是不是都有吃到高義的口水,覺得揪團才有power? 11/29 15:35
ubcs: 聯名是實習小組長一人認定打槍全體板主判定給代理群組長判斷 11/29 15:39
JustSad: 我們有點雞同鴨講~小組長本就可以駁回版主判決(對錯另議 11/29 15:41
ubcs: 板規七是合議制,4位板主都認定違規不認同判決 群組較好判斷 11/29 15:42
ubcs: 駁回判決現在依法上訴,我們其他板主表示意見有啥問題嗎? 11/29 15:43
JustSad: 版主不服抗告上訴,是一個版主或版主群,效果跟意義一樣 11/29 15:43
JustSad: 原告是一個人或一群人,你們覺得對判決結果會有影響? 11/29 15:44
ubcs: 合議制當然會有影響,1.2個板主可以說判錯 4個板主都判錯? 11/29 15:48
JustSad: 你果然吃到高義口水才會陷入這種邏輯盲點,清醒一點好嗎 11/29 15:50
ubcs: 你看不懂的話我也沒辦法了 11/29 15:52
JustSad: 合議制~沒意見一致怎麼判決?有意見一致幾票過重要嗎? 11/29 15:52
JustSad: 該不會你也是高義?卡的盲點還一模一樣。 11/29 15:53
hateOnas: 八卦板幾乎不是合議制啊 所以可能有誤解 11/29 18:30
icolee: 良弓藏 亦無傷 11/29 18:52
icolee: 歎天道何時不幽茫 11/29 18:52
icolee: 驚層雲 平雪浪 11/29 18:52
icolee: 息夜鬥 射星芒 11/29 18:53
Bignana: #1XiCJvGT (About_Life) 12/08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