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申訴人:simons
申訴之小組長:gogin
申訴事由:
1. 小組長在審查案件,對違規文章的內容,應進行實質的審查。
2. 「新聞內容」為這個案件的實質內容,該新聞的出處即聯合新聞網,
撰寫新聞內容的人,亦為聯合新聞網的記者。
3. 就算我在違規文章中,提及媒體來源「Yahoo新聞」 ,也應屬「新聞格式錯誤」。
4. 從溝通信及判決文中,明顯看出實習小組長未對違規文章進行實質審查,即草率結案。
5. 要求實習小組長審理案件,更應謹慎、小心,並要求改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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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mons (114.140.90.131 臺灣), 11/23/2022 19:01:54
※ simons: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12/11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