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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縱使本案具有特定事由,在程序上罹於群組申訴期,不予受理。 但會針對本案作部分說明(第三點)。 二、本案案發於 9/19,在小組長認定其文件闕漏超過時限, 於 #1ZgIg1U4 (About_Life) 之信件中,小組長已說明涉及個資之原文可通融; 板主之公告部分,使用者雖於禁言期間,但可以使用F備份回信箱,再轉錄至小組。 小組長已請使用者在罹於小組規定之時效前重新申訴, 後續使用者並未在時限前重新完成申訴程序,應不予受理。 三、「公開資料」不代表可以未經同意引用,本案若板主經當事人檢舉, 應予以處置。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GameHeven : 申訴之小組長:skyjazz : 申訴事由: : 本人在Tech_Job公佈真實人名。被板主 mmkntust 刪文。 : 但那些人名均是判決書出現人名, : 台灣法院已經合法公開這些名字,人人可查。 : 判決書案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易字第 772 號刑事判決 : 如各位組長不知如何查判決書,請私信我,我再貼連結給你。 : Tech_Job被刪除的文章: : #1Z98Z9Sc : Tech_Job板主公告水桶文: : #1Z9_ARgb : 有私信告知 mmkntust 這些人名,台灣法院都合法公開了。 : mmkntust不願改判,回應是「非公眾人物,依照板規十六條文辦理」。[證01] : 但怎樣算公眾人物,未明確說明。 : 且Tech_Job有其他文章把整份判決書貼出,裡面當然也有人名。板主並未刪文。 : #1Zd1XG4v (Tech_Job) : 到 L_LifeJob 申訴,經skyjazz提醒後,在版面補上所有證據。 : 但因為當時我在水桶中,大部份證據是Tech_Job板主 joh/mmkntusts轉錄。 : 證據有在三天內補上。 : 但因為證據內容有真實人名,Tech_Job板主不願直接轉錄,而是全數放在精華區: : Tech_job Z->19->76->6~8 : 細節請看本文章推文: : ┌─────────────────────────────────────┐ : │ 文章代碼(AID): #1ZBTeUbL (L_LifeJob) [ptt.cc] Re: [申訴] 不服Tech_Job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663949342.A.955.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33 Ptt幣 │ : └─────────────────────────────────────┘ : 之後skyjazz超過一星期未回應。私信問skyjazz之後。skyjazz私信回應缺少板主公告。 : 還是少一份證據,所以駁回。[證02] : 但事實上我當時水桶中,權限不能轉錄板主公告。 : 我的權限也看不到 Tech_job Z->19->76->6~8 內容。 : 我無法判斷板主在精華區放了什麼。 : 我誤以為板主 joh/mmkntusts 已經把所有資料放進精華區。 : 故這是板主失誤,不應處罰我。 : 有私信skyjazz溝通,[證03]。 : 但skyjazz超過一星期未回應。 : 訴求以及疑問: : 1. : skyjazz有私信告知駁回,但未在L_LifeJob版面公告。這樣算不算正式駁回? : skyjazz作業是否有疏失? : 2. : 能否請skyjazz繼續審理此案。或是其他組長接手審判。 : 不論輸贏,都請詳細說明理由。 : 3. : 如板主遺漏證據,也要處罰我。請詳細說明理由。 : 4. : 如只是漏證據,那能否同案件重新申訴?重新成案? : 5. : 或是請 mmkntusts 板主解釋,為什麼其他文章貼出判決書沒事, : 我也是從判決書抄人名。為什麼我的文要刪除? -- 風雲莫測闢浪潮,紅塵俗事又奈何? 縱橫青史嘆無人,狂名千古絕仙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79.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72151150.A.578.html ※ 編輯: Bignana (220.142.79.64 臺灣), 12/27/2022 22:26:20 ※ 編輯: Bignana (220.142.79.64 臺灣), 12/27/2022 22: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