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文請 Model 板 hades360 板主 五日內前來回應以下三點: 發文後同時轉錄予其信箱,若無法於五日內前來說明請申請展延。 -- 一、Model 板規中第四條第三項: 「本看板處罰採加法制。 本看板採一罪一罰制。 板主視違規情節輕重,或違規者之態度,可進行板主加重一次。 有違規情事但自刪文章,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判決仍有效」 該板規中加重一次的定義是什麼? 二、此次水桶當事人三個月,於板規中依據為何? 三、Model 板規中第四條第一項: 「補土:看板使用者有違反板規的情況下,板主可依板規進行補土。 補土即為水桶的代稱,亦即停止在本板的一切事務權利,其處罰行使依據板規而定。 依違規項目,有7日、30日、180日及永久補土。 當事人若有疑慮,請於公告文下推文說明,若無正當理由而改變判決 將於公告次日凌晨0:00開始執行。」 為什麼沒按照板規給予說明時間? ※ 引述《SimonDAY (DaLaLaDoDoLu)》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SimonDAY : 申訴之小組長:L_RelaxEnjoy / AreLies : 申訴事由: : 已寄信給小組長 AreLies溝通後,仍不服及後續未接到其回覆,不服L_RelaxEnjoy小組長 : AreLies之判決。敝人於Model版Po拍賣文(註1),其內部文章時間為23:59:58,外部時間 : 則因顯示已跨日(週日)而被Model版版主hades360以違反Model板規2-6-1為由刪文並水桶 : 90日,惟不服此判決申訴至L_RelaxEnjoy。L_RelaxEnjoy答辯及判決可參考 : (L_RelaxEnjoy申訴主文)[證02]、(Model版處分公告)[證03]、(寄信與版主答辯說明)[證 : 04][證05][證06][證07]。 : 因AreLies有一小段時間沒有消息,有寄信詢問[證08]並得到答覆[證09],後續也做出回 : 應[證10](註2),待L_RelaxEnjoy版小組長AreLies在判決[證01]之後,敝人對判決結果仍 : 不服故寄信詢問AreLies[證11]、[證12],AreLies回應其判決理由是[證13]刪文時間無強 : 制性規範,版務確實可水桶,且說明板規裡若有明訂"時限"為福利性質,版主享自由解釋 : 權。後續[證14][證15][證16]針對AreLies所指的版主自由解釋權相關規範提出質疑;再 : 針對前述[證09]、[證10]所指的版務解釋權感到困惑,且後續AreLies亦無再回覆信中的 : 問題,故而繼續再向上申訴至[About_Life]。 : 不服判決的理由分成三點說明: : 第一、Model板規2-6-1並未說明當發生拍賣文內外部時間不一致的情況如何處理,尚存在 : 爭 : 也是依遵守板規2-6-1的認知之下在合法時間內發文(註3),若僅用版主有板規解釋權直接 : 無視板規存在的原有爭議敝人認為不妥也不公平;第二、AreLies在處理此案時並沒有針 : 對hades360版主無視Model版板規規範(註4)逕自敝人被水桶的流程上不合理之處提出解釋 : ;第三、據判決[證01],AreLies顯然亦知若真是第一次違反板規的情況直接處以屢犯判 : 決是相當有問題的,因為實際上敝人在原刪除文[待版主轉錄]前並無接到任何構成板規 : 4-1所指的「警告」、「勸導」之下直接補土90日,僅告知版主hades360「不建議」在敝 : 人僅初犯的情況以累犯判決,無視板規4施以相應罰則有違比例原則的作法,認定敝人為 : 累犯認為有濫用版主權力之嫌,我無法接受。 : 綜合上述三點,AreLies針對此案提出的質疑皆用版務亦享有對板規的自由解釋權,無視 : 並合理化所有牴觸板規或原有爭議空間的不合理之處,也無說明版主對板規解釋權範圍多 : 廣,是否版主能無限上綱到不遵守板規規範?是否有濫用版主權力之情事?我認為身為版 : 友的我要遵守板規是理所當然,但如果連版主都不遵守板規直接用對板規解釋權全部合理 : 化濫用直接開桶著實讓人難以信服。故敝人請求撤銷水桶、轉為警告或減少禁言處分,祈 : 請版務能明察秋毫,予以公正判決。敝人已盡力詳閱申訴規定及盡可能寫詳細,若有不周 : 之處敬請各位版友不吝賜教,謝謝! : 註1:自AreLies判決後至今為止版主未協助轉錄被刪除之原文。 : 註2:當時回覆[證09]時並未看到判決文[證01]。 : 註3:Model板規2-6-1「拍賣文章貼時段:每週六00:00開始,24:00結束。非週六時段發 : 表拍賣文,當日內未自刪者,補土7日。二犯以上者,每次補土30日。」 : 註4:依[L_RelaxEnjoy]原申訴文[證02]所示,版主hades360未依板規2-6-1予以1日 : 的自刪時間;未依板規4-1規範予以被水桶者在公告文底下推文自辯的機會;未依板規4-2 : 處罰結果分級規定,在沒有板規4所指之警告、勸導之下給予初次違反板規者水桶90日。 -- 渡五趣、定四正、歸三悟,薩埵十二惡皆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27.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700040884.A.D1A.html ※ 編輯: Bignana (111.255.127.169 臺灣), 11/15/2023 17: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