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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一、小組長有權力依個案狀況認定罷免案是否成立合先敘明。 二、本案程序上,跟小組長申請後應靜待小組長審理是否成立, 使用者逕自他版陳述於小組版申請罷免案要「有興趣者可以去看看」 在 #1ZzQgGWL 相關規範裡,小組是審核罷免的上級單位, 使用者請他人於罷免案尚未審核完成是否成立前至小組版。 為影響小組長公正審理空間,本案違反程序,申訴駁回。 三、在刪除版主第2條第4款,旨揭小組長認定罷免案成立與否的權限; 第 5 款由小組長認定成立後至 LifeRecallBM 提出並轉錄至小組板及原看板。 相關討論應該由小組長決定成立與否,成立即轉錄回小組板及看板, 本案的話應至其檢舉板討論板務。 小組板僅審核程序,非討論罷免案,干擾小組長公正審理的地方。 ※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cjol : 申訴之小組長:ilovemami : 申訴事由: : 一、原因事實 : 本帳號在L_SecretGard依規罷免提案: : #1e8q4ZNx (L_SecretGard) : 被ilovemami以程序不符駁回 : #1e8rgt5_ (L_SecretGard) : 並處水桶30日並三個月內不得再提出。 : 後經申訴 : 僅取消水桶 : 未允許罷免程序及取消三個月內不得再提出之限制 : 二、申訴理由 : 1.水桶30日已取消不再申訴 : 2.罷免案符合程序,應予准許 : 3.小組長惡意阻攔 : 本帳號有在政檢討論罷免事宜 : #1e8q9i1L (HateP_Picket) : 然民主時代,選舉罷免是公正公開 : 公開討論無可厚非 : ilovemami以此為由認為程序不符 : 已逾越小組組規及自身權限 : [證01] 罷免文章 : [證02] 判決 : [證03] 溝通信件1 : [證04] 溝通信件2 : [證05] 溝通信件3 -- 渡五趣、定四正、歸三悟,薩埵十二惡皆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64.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750176748.A.C6B.html ※ 編輯: Bignana (27.240.64.67 臺灣), 06/18/2025 0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