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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1. 小組長開板權 2. 組規制定權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7、8 申訴人:antistar 申訴之小組長:ilovemami 申訴事由: 小組長未公正客觀判決 先前本人在 #1eWz-1Pi 此篇己申訴 判決該文章惡將本人用詞綠垃、綠圾惡意聨結指涉檢舉人就算了 理由認經萌典定義具貶抑,但萌典根本沒綠垃、綠圾 單獨垃或圾也無單獨成一個字義 回過頭來本次申訴件 雜質為非人化+具貶低負面評價 在總統演講提到後,被在野黨批評,便將文字稿的雜質移除 而第一線教師也認為在校園構成霸凌 也不止在校,如在職場被稱雜質,一樣會人評會處份構成霸凌 板主擅自認為無貶損人格負面評價 組長甚至認為萌典定義定義為「impurity」,未明確具侮辱意 這理由太扯了 那狗在萌典也只是食肉犬科,那說人狗就可依萌典未辱意? 更扯的是,理由還聲稱小組有權不採納現實法院判決,因司法判決因法官而異, 且板規3-3要求站內標準(萌典或判決書) 如果依萌典認為沒侮辱意,法院找不到雜質判決 那為何前面所提 #1eWz-1Pi 綠圾, 綠垃卻認為我違規? 明顯雙標,前後判決邏輯完全不一致,僅憑個人喜好判決 在此要求公正公平的判決 證1.原文罵本人雜質 證2.檢舉文,依板主判決標準,認為有指涉本人,但雜質不具侮辱意思 會特別提這點是因為之後還有申訴件和這判決標準的邏輯有關 證3.向板主申訴文 證4.向組長申訴文 證5.組長判決 證6.溝通信 證7.組長對於我提出雙標判決不置可否或默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8.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754326432.A.844.html ※ 編輯: antistar (123.194.138.160 臺灣), 08/05/2025 00:54:12 ※ 編輯: antistar (123.194.138.160 臺灣), 08/05/2025 00: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