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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情報] 專技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預告
時間Thu Jan 23 23:57:4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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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thNote (死亡筆記本)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情報] 專技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時間: Thu Jan 23 20:02:57 2014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總說明
現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報名費標準係民國九十二年所訂,
業已十年未調整,期間為提高各項考試命題、閱卷、口試等試務品質
,本部已投入巨大人力物力,所需費用大幅增加。由於本部辦理考試
之收支自九十九年起由公務預算改為基金預算,主要收入為應考人報
名費,惟近年來油電價、人力、交通與原物料等成本提高,以及近二
年來報名人數急速縮減,造成一百零二年度基金大量短絀。為基金永
續經營,並賡續提供應考人優質化之服務,在符合收支平衡之原則下
,財務結構勢須調整,適時反映成本。本次調整的原則係以當次辦理
試務項目(如審查整理報名表件、製備試題試卷、命題閱卷、租借考
試場地、試務人員等費用)及常態人事、設備、資訊、題庫建置成本
等納入評估,並依考試性質、考試等別及考試方式(口試、實地考試
)進行整體規劃,惟基於專技考試係證照考試、國家財政負擔之公平
性,及兼顧應考人負擔下,報名費將採逐步漸進方式調整。茲說明本
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規範考試規費收取項目。(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
高等考試及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分別由一千一百元及
一千元調整為一千八百元及一千六百元;惟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
考試維持現行收費基準。另為適度反映試務成本,電腦化測驗收
費二千元。(收費基準表壹之一、二)
三、明訂律師考試第一試與第二試之收費基準。(收費基準表壹之一)
四、為反映試務成本,另訂口試、實地考試、體能測驗報名費用,並
酌予調整減免分試、分階段及應試科目審議費。(收費基準表參、
肆及修正條文第四條)
費用變更內容請參照下面檔案
http://ppt.cc/~dTF
資料來源
http://ppt.cc/6E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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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uis123321:律師好像也變貴了 哈哈 01/23 20:04
推 Lovepeaceveg:來人哪!這是搶劫! 01/23 22:07
推 Judicial5566:如果同報律師司法官的用一個考場要繳兩筆錢?? 01/23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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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conk (36.230.80.214), 時間: 01/23/2014 23:57:49
→ conk:漲到$1800..若四年就很可觀了....嘖嘖 01/23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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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Cst:現在的政府真的很缺錢... 01/24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