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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於X1年1月2日購入乙公司10%之股權,又於同年6月30日購入40%之股權 ,X1年12月31日甲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給乙公司,售價為1,000,000,該批貨品乙公司 於X2年2月10日出售給第三者。試作下列分錄。 (1)期末之消除分錄 【答案】: X1/12/31日 未實現銷貨利益 500,000 遞延公司間交易未實現損益 500,000 【想法】: 1,000,000*(40%+10%)=500,000 未實現銷貨利益 500,000 採權益法之投資 500,000 公報的科目直接採用的是採權益法之投資,不曉得考試的時候用那個科目入帳比較正確 以下是公報釋例的內容 http://ppt.cc/wcq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92.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22525798.A.974.html
Sueo: 按鄭11版說法 前者答案最合理 後者想法理論上最不合邏輯 01/29 18:08
Sueo: 比照分期收款銷貨利息內含採總額法、資產相關之政府補助 01/29 18:14
Sueo: 皆列為「負債」 01/29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