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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有大大可以說明,我舉的例子,與小客車題目的差異. 小客車購買成本500萬,但成本超過300萬的部分報稅不能扣除, 這樣的差異屬於"永久性差異".......... 請問這兩種觀念的差異處在哪裡?是否有較明確的判斷方式? ※ 引述《alm (安妮)》之銘言: : 高會中遞延所得稅的基本觀念是,假設子公司機器設備帳列100萬, : 但公允價值150萬,合併報表上的子公司機器設備要以150萬入帳, : 但國稅局只會承認100萬的價值,假設子公司稅率20%, : 則產生DTL(150萬-100萬)*20%=10萬............ : 我的疑問是,為何這樣的差異會產生DTL??? : 合併報表機器帳列150萬,報稅只能報100萬,差異在未來可全數迴轉嗎?? : 為何不是永久性差異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67.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23285280.A.FE9.html
Joyce203: 小客車會訂價格上限是不希望公司過於奢侈,所以稅上折 02/07 14:06
Joyce203: 舊與處分都是300萬。這和剛剛的立法用意不同。 02/07 14:06
WanRenFu: 補充: 02/07 14:15
WanRenFu: 小客完稅稅價格達300萬元以上者,應課徵10%特種貨物及 02/07 14:15
WanRenFu: 勞務稅(奢侈稅) 02/07 14:15
WanRenFu: 營利事業購置乘人小客車折舊費用以250萬為限 02/07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