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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依照 IFRS2013之 IAS19 第127段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含: : (a) 精算損益(見第128 及129 段); : (b) 計畫資產報酬(見第130 段),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 : 之金額(見第125 段);及 : (c)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 : 金額(見第126 段)。 : : 及126段 :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利息係資產上限影響數總變動之一部分,且係由資產上限影響 : 數乘以第83 段明訂之折現率而決定,兩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該金額 : 與資產上限影響數總變動間之差異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中。 : 我想問上列黃色字體, : 資產上限影響數有包含資產上限影響數所產之利息收入嗎?? : 這資產上限影響數所產之利息收入是列入損益呢??還是其他綜合損益? : 林老師及鄭老師是列入損益,張老師最新課本沒有釋例 : (林老師第18章習題複選題、申論題有出到) : 但無論是列入損益、其他綜合損益,所產結果都一樣。 : 我有問我大學老師,他的回覆如下: : 2011新版修訂為列其他綜合損益,舊公報列損益。 : 謝謝 幫你拆解126段的說明,再回頭說要認列在哪。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利息係資產上限影響數總變動之一部分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利息=資產上限影響數x期初折現率 該金額(資產上限影響數利息)與資產上限影響數總變動間之差異(兩者相減) 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中(認列在OCI) 簡而言之: 1.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利息 屬於 資產上限影響數總變動 2. 資產上限影響數總變動-資產上限影響數之利息=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所以: 確定福利成本(損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利息 再衡量(其他綜合損益)=資產上限影響數總變動-資產上限影響數之利息 就變成第127段(c)的說明了。 也就是,資產上限影響數之利息要放在確定福利成本(損益)中。 到此是我的理解,供您參考。 ============================== 另外:放在其他綜合損益與放在損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確定福利成本(損益)--->本期損益---->被課10%法定盈餘公積-->90%入保留盈餘 再衡量數(其他綜合損益)--------------------------------->100%入保留盈餘 實務上這個就有非常大的差異,如果公司無須彌補虧損,且被分配年度是本期淨利: 1.假設是其他綜合利益,不用被扣10%法定盈餘公積就可以直接分配,超爽der。 2.假設是其他綜合損失,無法作為本期損益減除以減少法定盈餘公積之提撥。 又分配完後,假設有分配年度的未分配盈餘: 1. 其他綜合利益:要併入一起計算10%未分配盈餘稅款。 2. 其他綜合損失:可作為未分配盈餘減除少,可少繳10%未分配盈餘稅款。 太實務了XDDDDDDDDDDDDDDDDD,不過這段是很有趣的唷。 有錯誤或問題可提出:) -- Sent from my iAccount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85.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counting/M.1432022687.A.4BE.html
conk: 感謝....再研究看看。哈哈 05/19 17:02
d9321003: 太專業了 05/19 17:07
alm: 版大,你不是只剩高會嗎?怎又回頭看中會? 05/19 17:58
突破盲點XDDDDDD
conk: 哈哈哈,考公職啊... 05/19 18:07
版主加油~ ※ 編輯: shinfe (114.45.229.60), 05/19/2015 22:24:28